警方執行公務除了冒生命危險,還要保護要害實在辛苦。台東一名年輕警員執行公務時遭一名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婦人痛抓下體,一旁警力一擁而上才將婦人制服讓被害警員脫困。婦人被起訴後地院判其拘役20日及2個月有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卻被駁回,被害警員低調表示,「傷好了陰影還在,得知判決實在很無言」
判決書指出,婦人在2013年9月向警方報案,指稱自家地下室車庫鐵門遭鎖,警方到場後向里長索取搖控器便輕易打開,然婦人不死心卻要求警方連同其他住戶大門一起開啟卻遭拒絕,詎料婦人竟奪取遙控器後還辱警「爛人」、「人渣」、「警界的恥辱」還跟處理員警發生拉扯。然警員因婦人妨害公務進行逮捕時,婦人則藉口就醫逕自離去。
判決書表示,警員見婦人自稱要急診就醫立即呼叫支援,待大批人馬到達急診室前要將婦人帶上車時,婦人竟趁亂伸手攻擊警員造成胸壁挫傷、生殖器官挫傷、臉、頭皮及頸挫傷。過程被路過的一位高姓民眾拍下,只見婦人對這名年輕男警伸手抓要害還往他身上頂去,男警在援軍幫忙下才痛苦脫身,但隔了好久才站起來。民眾忍不住道:「光看就覺得痛死了!」
只是地院審理時,婦人不僅坦承犯案還提出身心科就診紀錄,地院將她送院進行精神鑑定後,法官發現婦人「審理過程眼神渙散,時而呆滯,甚而出現迷茫神情,顯見被告行為時有輕度智能障礙之心智缺陷,但未達到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程度」,因此仍判有罪卻予以減刑,最後判婦人因妨害公務拘役貳拾日,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得易科罰金。
台東地檢不服上訴至花蓮高分院,然高分院則因檢察官未提出新事證等具體事由予以駁回。這名警員得知後心情低落表示,事發後女友也不好意思細問,自己也只敢回答「還好,沒事了」,事實上「頭部被擰還被拖著走實在是痛死了!」
只是最糟的還在後頭,這名警員低調表示,同仁或學長大多避而不談,但有勤務卻偶爾在無線電好心提醒自己「注意下檔」,平時還要求多加訓練戰技避免再被「猴子偷桃」,雖知大家都是好意,「自己也未具民事訴訟,就是希望警察能夠吐一口氣,雖知婦人有精神上的問題,但警察執勤還是需要被尊重」,只是看到結果也只能無言不再多想。(劉人瑋/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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