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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跑總是要還的!40年柬埔寨轉型正義
Aug 8th 2014, 01:28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新頭殼newtalk2014.08.08 鄭凱榕/綜合報導
悠悠近40年,正義終將伸張!由聯合國和柬埔寨政府於2003年簽訂協議成立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7日宣判,兩名前赤棉領導人農謝及喬森,因在1975年4月17日至1977年12月間,犯下了滅絕和危害人類等罪,遭判處終身監禁。
根據聯合國新聞中心7日報導,喬森潘和農謝曾分別擔任前赤棉國家元首及中央委員會副書記和人民代表大會委員長,二人均被指控於上世紀70年代後期在柬埔寨犯下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等罪行。 柬埔寨特別法庭指出,喬森潘和農謝與赤棉中央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一道,為不惜一切手段通過「大躍進」快速推進社會主義革命的「共同目標」,犯下了罪行。
為實現其「共同目標」,赤棉採取了包括大規模的強制性人口遷移在內的手段,導致至少200萬人於1975年4月從首都金邊被強制遣散,轉移到農村。由於這項工作缺乏相應的物質準備,大量的年老體弱者和婦孺死於饑餓、疾病和疲勞。此外,還有許多人慘遭赤棉士兵殺害。 柬埔寨特別法庭在判決書中指出,審判分庭認定喬森潘和農謝在1975年4月17日至1977年12月間,犯下了滅絕和危害人類罪,其手段包括謀殺、政治迫害以及強迫遷移,強迫失蹤,侵犯人類尊嚴等其他不人道行為。法庭判處被告農謝、喬森潘終身監禁。 除農謝和喬森潘以外,前赤棉外長英薩利及其妻子、原任社會事務部部長的英蒂迪也曾是此案的被告,但英薩利已於2013年3月去世、英蒂迪則因患老年癡呆症無法受審、於2012年獲釋。 聯合國與柬埔寨政府於2003年6月簽署協議,決定成立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目的是對被指在1970年代後期犯下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等罪行的前赤棉高級領導人進行審判。特別法庭於2009年2月正式開庭審判,並於次年7月做出第一個判決,判處赤棉前監獄長康克由3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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