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民眾食安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草案,本會期確定無法三讀過關,引發各界譁然。議程竟未列食管法,朝野黨團昨天各說各話,上演一場「食管法羅生門」。無法排入議程的「關鍵兩天」一月七日及一月九日,真相到底為何?
食管法去年十一月廿九日一讀付委,社福衛環委員會綠營召委趙天麟趕在十二月二日排案審查,經過趙天麟和藍營召委江惠貞所排的三次委員會審查,終在十二月廿五日送出委員會。
一月七日,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主持程序委員會,安排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議程。但議事處以食管法仍在協商期為由,未將其排入議程;藍、綠兩黨所提議程,也不見食管法蹤影。程序委員會在無人反對下,拍板通過一份「沒有食管法」的議程。
吳育昇指出,根據立院慣例,趙天麟為首次排案審查食管法的召委,理應由趙掌握法案的協商、排案進度,誰知民進黨團竟未列入議程。
趙天麟說,審查過程他與江惠貞輪流排案,沒有應該由誰排入議程的問題。
民進黨團說,國民黨身為執政黨,面對行政部門提出的法案,非但不積極,卻還把責任推給在野黨,實在太荒謬。
一月九日為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的第一天,也是食管法排入院會議程的「最後機會」。
立委江惠貞指出,當天上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議增列「老農津貼改革」、「食管法草案」兩項議案,獲得藍營同意;但柯送進院會的提案,卻少了食管法,令人不解。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僅要求增列老農津貼改革議案,並「同意」在院會處理食管法,當場也提醒執政的國民黨要把食管法增列入議案,但最後藍營仍未列。
趙天麟在一月九日下午仍主持食管法協商,他指出,行政部門代表當時表現消極,僅強調要長照法優先,卻未要求將食管法列入議程;趙天麟說,朝野有爭議的第五十六條條文,因行政部門一直拿不出國外案例,也說不出相關配套,朝野才決議保留,待行政部門蒐集更完整資料後,審慎討論,而非急就章。
但江惠貞說,當時綠營立委田秋堇堅持須納入「舉證反轉」原則,與行政部門未達共識。江惠貞盼田秋堇下會期再提案修法,建議暫時擱置第五十六條,先讓食管法達成共識,但遭到綠營拒絕,才使協商破局。
雖然朝野在委員會努力、認真的審查食管法,但漂流五十四天的食管法最終無法三讀,朝野都該各打五十大板。
關鍵條文:舉證反轉條款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食管法第五十六條,新增「舉證反轉」條款,也就是業者負擔舉證責任,在消費者受到身體損害時,業者須證明對消費者的損害並不是由其製造、加工、販賣所造成,否則應負賠償責任。但行政部門認為,由業者負擔舉證責任,意指任何消費者都可在不需舉證下檢舉業者,恐造成更多社會糾紛、浪費社會成本,且世界各國都未有類似由業者負擔舉證責任的立法案例,因此不能貿然接受。 (陳乃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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