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崇宇(政大法律畢業)
七月二十三日,衛生福利部盛大揭牌,總統馬英九親臨致詞,好不熱鬧!但有些抗議民眾就是不賞臉,在總統座車經過時,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高呼「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大聲抗議。今天乃是大喜之日,這種不禮貌的聲音怎麼可以讓尊貴的總統聽到呢?於是警方一擁而上,將徐教授逮捕帶回。近年來,警方的作為可說是越來越懂得上體聖意,對於國民黨政府的示威抗議就強力彈壓,對行政機關的示威則是輕輕放過,還幫忙指揮交通。說穿了,不就是為了加官晉爵,但是,警方真的依法行政了嘛?
警方宣稱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徐教授,殊不知這只是警方欺騙人民的手段。公共危險罪乃刑法第二編第十一章的名稱,具體的條文從第173至194條規定了導致公共危險的各種情狀。警察本身作為專業人員,對於其所執行之業務應該瞭如指掌,於逮捕嫌犯時,告知所觸犯之罪名、法條依據始不違背「法治國原則」、「依法行政原則」的期待。今天警方恣意以抽象的「公共危險罪」濫權逮捕徐教授,不但凸顯第一線員警不諳法律,完全不適任其職務,更證明警察訓練背離實際需要,與人權保護的方向背道而馳!枉顧政府近年大力宣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警方之作為與該公約第九條對於人身自由的保護差之千里!
對此,警政署應立即做全面而深入檢討,署長更應承擔責任,向國人致歉!大同分局分局長亦應負起行政責任,檢察官也應介入追訴執行員警所涉嫌觸犯的刑法第125條濫權逮捕罪!社會各界也應對之譴責,否則警備總部的復辟指日可待!
你對新聞是否不吐不快,《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新闢《即時論壇》,歡迎讀者投稿,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來稿請寄online
opinions@appledaily.com.tw,文長以500字為限,一經錄用,將發布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唯不付稿酬。
請勿一稿兩投,本報有刪改權,當天未見報,請另行處理,不另退件或通知。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