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66歲男子丹尼斯霍普(Dennis Hope)用聯合國《外太空條約》的漏洞,宣稱對月球有擁有權,出售月球土地竟賺了1100萬美元。
1980年,丹尼斯霍普發現,1967年的《外太空條約》雖然規定任何國家不得通過提出主權要求使用、佔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太空據為己有,但並沒有提及任何個體行為。他於是利用這條法律漏洞做起了外太空的生意。他成立月球大使館公司,開始在酒吧和網上出售月球土地。
丹尼斯將月球上的土地分隔成小塊,每英畝售價20美元,若要礦產權則售價25美元,迄今已賺1100萬美元。客戶購買土地後,丹尼斯會給對方所有權證書,但客戶需要承擔證書的印刷費和郵遞運費。丹尼斯透露,他現在每天平均出售225英畝土地,最大一筆交易是一名客戶一次購買260萬英畝地。 迄今為止,全球已有600多萬人向丹尼斯購買月球土地,其中不乏政界名人和好萊塢明星,如美國前總統雷根、卡特、布希和影星湯姆漢克斯、湯姆克魯斯、妮可基嫚等。
丹尼斯還在英國、澳大利亞、愛爾蘭、匈牙利、加拿大、德國、俄羅斯等國家開設了所謂的月球使館,授權各國的銷售代理銷售月球土地。 丹尼斯稱早已通過美國政府的所有權申報手續,是月球土地的合法持有人。按照美國法律,允許美國公民提交申請佔有任何一片土地,只要這片土地之前沒有人申請佔有就行。因此,加州政府給鄧尼斯頒發了月球土地所有權證書。
據悉,目前在太空旅行和太空地產業方面的相關立法還是一片空白。丹尼斯的月球生意到底合不合法,至今仍未能下定論。在堅稱自己是合法的月球地主的同時,丹尼斯也坦承本質上,他們銷售的就是一種希望。因為出售月球土地,丹尼斯曾多次被告上法庭。在德國和瑞典,他曾因欺詐罪被告上法庭,但最終因缺乏司法管轄權走出法庭,沒有法院能解決這個問題。(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客戶購買土地後,丹尼斯會給對方所有權證書。翻攝《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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