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8日氣溫飆到攝氏39.3度,引發不少勞工對「高溫假」的期待。行政院長江宜樺9日向媒體表示,會由專業單位評估後再做決定。不過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說,高溫環境工作預防熱危害是雇主應負的責任,不宜由法律隨意訂熱浪假或高溫假。
江宜樺9日上午出席行政院「親子日」活動,會後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放高溫假或熱浪假時表示,這部分會由專業單位來做評估,例如氣象局、衛生福利部等,大家可以充分討論。
行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說,江院長已做政策指示,人事總處近日將邀氣象、勞動條件、法律、醫療等方面的專家學者與相關部會討論,也會蒐集各國案例參考。黃富源認為,放假標準的制訂,會連帶影響民間企業,所以也會邀勞委會共同討論。
至於高溫假的定義,黃富源強調,「因涉及工作條件與健康,影響民眾權益,必須謹慎定義。」他指出,在室內或戶外工作,工作條件會隨著天氣而有不同,且高溫也不僅限於氣候上的溫度,有些工作雖然在室內,但與溫度有高敏感度,希望也能一併考慮,制訂可行方案。
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將颱風、地震及水災等天然災害發生列入停止上班上課標準,但並沒有高溫假的相關規定。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卻另有看法,他說,高溫環境工作預防熱危害是雇主應負的責任,不該由法律隨意訂熱浪假、高溫假,因此「暫不考慮」討論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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