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因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不起訴,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今(10)天召開記者會宣布請辭。他說,張顯耀洩密程度,至少有三種情況。
王郁琦說,對於請辭,他今天上午已跟總統馬英九以及行政院長毛治國報告過了,後續由長官做決定。
他也說,後續不會再有王張會,至於未來兩岸事務首長會議的安排,他說,應該由新任的主委做說明。
對於張顯耀洩密程度,王郁琦說,從檢方的不起訴理由中,顯示張顯耀至少有三種情況;第一、在跟陸方談判之前,把談判內容甚至底線洩漏給陸方,第二、將政府機密資訊,透過一名台商轉交給陸方,第三、透過國內有一家企業,這家企業可能跟陸方也有一些做生意的往來,他透過這家企業所供養的民間助理,處理本來應該由公務員、有授權的人才可以處理的政府機密資訊。
這類情況,檢方認定都沒有到違法的程度,變成一種「不起訴的洩密」,這是檢方認定的決定跟理由,王郁琦說,這也是我不能接受的地方。
「檢方的理由提到有幾點,包括張顯耀提供給陸方的資訊因不是書面,所以就不是機密,可是,是不是書面應該不是構不構成是不是機密的要件」,王郁琦說,縱使是口頭的資訊,已經涉及國安,仍然有可能會變成機密資訊。
「另外,如果陸委會在協助提供檢方鑑定的過程中,有許多資料已經將結果鑑定為是屬於有一般公務機密、有國家機密,甚至也可能是極機密的情況,所有陸委會鑑定的結果,檢方都認定不是機密,如果是這樣一個情況,以後被檢方認定不是機密的資料,就可以整箱打包送給陸方嗎?」王郁琦說,這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王郁琦說,檢方理由書也提到,有些是假設性問題,所以不是機密,他反問,沙盤推演難道不是假設性的問題嗎?假設陸方會有什麼反應,我們要做什麼樣的一個回應。這種沙盤推演、假設性的問題,難道可以在談判之前讓陸方知道嗎?這是為什麼他對於檢方做出判決以及理由無法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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