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2日電)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兩岸太陽能新雙反終判出爐,認定台灣及大陸太陽能電池傷害美國內產業,相關稅率將從2月5日執行,經濟部對結果表示遺憾。
美國太陽能業者(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2013年12月31日向美國商務部(DOC)及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申請,要求對我國與中國大陸輸美晶矽太陽能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同時另對中國大陸產品展開平衡稅調查。
去年底終判結果出爐,台灣廠商反傾銷稅平均稅率約19.5%,昱晶27.55%、茂迪稅率最低11.45%。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ITC訂於1月29日通知DOC,DOC則預定在2月5日發布反傾銷命令;執行期間為5年,每年都可再申請覆查。
貿易局對判定結果表示遺憾,認為這樣的結果不論對台灣或是美國的太陽能產業及消費者都不利。
貿易局表示,未來除協助太陽能廠商發展系統開發能力,持續推動產業上下游垂直整合,及發展品牌形象外,也會協助業者爭取新興市場的太陽能系統標案。
依DOC報告,台灣輸美太陽能產品2011年為2億5656萬美元、2012年為5億1349.8萬美元、2013年為6億5677.7萬美元。
貿易局統計,2014年台灣太陽能產業產值可望突破1500億元,創歷年第3高;其中,太陽能電池出口以中國大陸占37.1%居首位,日本占20.2%次之,德國占7.3%排名第3。10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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