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社會
即時新聞-社會 
「開會很忙」 司法院缺席《食管法》座談
Oct 31st 2014, 11:22

攸關食安案能否罰得快、罰得重,且罰得到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因司法院對於行政院版的「刪除法人,回歸行政罰,避免一事不兩罰」的修法內容有意見,法務部、衛福部今天下午聯手邀請台北大學名譽教授甘添貴、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等國內知名學者及司法院官員,一起到法務部座談,傾聽學者意見,司法院竟稱「開會很忙」缺席,身為主席的甘添貴說:「非常遺憾。」
 
今天在法務部舉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關於法人罰金刑存廢及法人不法利得專科沒收制度座談,參與學者除有甘添貴、陳清秀外,尚有台北大學教授曾淑瑜、高雄大學教授張麗卿等多名學者,衛福部則派常務次長許銘能、主管法規官員到場,不過應邀的另一造司法院卻缺席。
 
這次《食管法》修法,除有立委多種版本外,司法院因質疑不能沒收非屬犯罪行為人的犯罪所得,且沒有主刑只單科沒收,不符刑罰基本架構,對修法持不同意見。
 
甘添貴說,「找專家學者來發表意見,這些客觀、中性的意見,提供給兩邊不同意見當事人作參考,我們沒做結論。」對於司法院沒來,甘說,「司法院表示今天開會很忙不能來,我一開始就表示非常遺憾,非常可惜就是這件事。」
 
甘添貴指出,法務部、司法院不能預存立場,這樣聽大家發表意見才有意義,連我自己事前都不知道自己意見在哪裡,若一方預存立場就沒法妥協了;(因為司法院官員未到場)今天就只能單方提供給衛福部、法務部,正反意見都有,學者都很理性,有人讚成廢除罰金刑、有人反對廢除罰金刑的都有。
 
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是否可行?甘添貴表示,《刑法》總則第38條第3項規定,第1項第2款、第3款之物,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食管法修法通過,就是「特別規定」。
 
甘添貴指出,違禁物、專科沒收之物,都沒有主刑就可以執行,這在外國叫「不以定罪為基礎的沒收制度」,例如被告死亡,不可能有主刑,他的違禁物、不法所得要不要沒收嘛?不一定要把主刑、從刑掛勾在一起;司法院釋字第45號解釋也認為,主刑和從刑沒有必然的牽連關係,政院版修法草案內容沒有問題。(胡守得/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司法院缺席《食管法》座談會,主持人甘添貴教授說:「非常遺憾。」胡守得攝




<<即時新聞動起來>>

【動即時】:最鄉民的影音頻道

【蘋論陣線】: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sihop20 的頭像
    gsihop20

    2016台北車站美食推薦下午茶推薦台北車站美食(低價位) 台北車站美食餐廳排行榜 台北車站美食推薦2015 台北車站附近美食推薦

    gsihop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