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kid (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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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兩岸小客車 10月登台行駛
時間Fri Sep 12 16:19:29 2014
※ 引述《RGZ91B (這就是人生)》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8921643.shtml : 交通部航港局官員表示,為推動台灣海峽兩岸駛上駛下(RORO)船發展及車輛互通 : ,經交通部航港局與關務署、公路總局等單位多次協商,達成簡化兩岸駛上駛下
: (RORO)船載運拖架入、出境通關程序的共識,並先以兩岸車架互通試辦方式實施 : 半年。 : 至於小客車部分,相關官員說,兩岸官方在協商時,就提出「台車入閩、平潭先行 : 」的想法,若試辦結果良好,台車可擴及行駛福州全省各地,而陸車則是「離島先 : 行」(即金馬澎先行),之後再逐步開放行駛本島公路。雖然兩岸早已開放這項業
: 務,只要事先申請上岸行駛的小客車隨船靠岸後,向相關單位領取臨時牌照,就可
: 直接上路,但因申請手續相當繁瑣,認證程序冗長,且須繳交一筆押金,致目前都 : 沒有駕駛提出申請。 : 官員表示,大陸台州、溫州有車隊計畫將掛大陸牌照的小客車隨船來台行駛,正向 : 我相關單位提出專案申請,預定今年10月成行,若審查作業程序順利,陸車可依計 : 畫到基隆港上岸,來台行駛,這將創兩岸小客車首次登岸行駛的紀錄,意義非凡。 : ------------------------------------------------------------------------- 把新聞重點亮色摘錄顯示. 幾個疑問: 1.這個試辦方法(行政命令)的研擬僅由航港局這幾個單位就可以決定? (之前從沒有相關新聞報導過此試辦方法的討論, 但睡個一覺醒來就 發現世界不一樣了, 心裡總覺得毛毛der......) 2.此試辦方案的臨時牌照駕駛, 若發生相關交通肇責的需要追究時, 有無 相關配套? 例如警政署, 國道公路局, 監理站相關機關等有無參與此試辦方法的研擬? 從相關的權責下去看, 左看右看 "似乎" 都不可能是僅由航港局這類單位 可以自行擬定. 畢竟實際狀況上至少都會碰到 : 臨時車牌的登記 /違規的開罰繳費(或後 續責任判定) /國道行駛(ETC)的收繳費等 等狀況. 3.數字板看到的相關討論串中, 已經有中國籍駕駛駕著車輛在台灣的國道上 趴趴造了, 所以新聞報導中的沒有駕駛提出申請? 這似乎是扯了個很大的謊. 4.意義非凡...唉 祈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174.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410509972.A.853.html ※ 編輯: dogkid (203.73.174.207), 09/12/2014 16:20:50 ※ 編輯: dogkid (203.73.174.207), 09/12/2014 16:21:21
→ perlone: 台灣人繳血汗稅金蓋的國道給大陸車開爽爽 09/12 16:30
推 silencedance: 繳稅搭橋鋪路給天朝人使用超爽的~要接受祖國的善液 09/12 16:40
推 ChinaGy: 砸車會不會有黃猿過來阿.... 09/12 16:45
推 anthony836: 有一台賓士來了 八卦版有討論文了 09/12 16:48
→ hfptt: 實際撞一下,看有多黑心 09/12 16:50
推 a4567850: 真的 前幾天新聞才說要離島先試辦 不到一個禮拜已經有 09/12 17:07
→ a4567850: 車子在台灣本島趴趴走了 而且照這樣來看根本就無縫接軌 09/12 17:07
→ a4567850: 悲哀 09/12 17:07
推 ZxoF: 白賊政府不意外 09/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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