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蘇溫永控告PTT 4名版主一案,在PTT鬧得沸沸揚揚,其中蘇男因不滿八卦版前版主四叉貓將他過去告人的案號公布「置底」,還用「那傢伙」稱呼他,怒告四叉貓妨害名譽、誹謗,但高雄地檢署認為,四叉貓的言行不觸法,將他不起訴。
四叉貓今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開心的在他的臉書PO處分書,他本人接受採訪時說:「很開心檢察官終於不起訴,一般人遇到被告難免都會感到壓力,但我想告訴大家,遇到這種愛告人的,千萬不要怕,也不要覺得向檢方請假或聲請移轉管轄很困難,字很醜或沒排版都沒關係,檢察官都會受理的。」他還提供自己聲請移轉管轄的文章供網友參考,希望大家要勇敢面對,不要示弱。
四叉貓挨告起因2013年3月14日,有網友在批踢踢八卦版發文〈[問卦] 有沒有靠釣魚告人賺錢的八卦?〉,提醒鄉民小心網路釣魚,內文引用8篇判決書幫鄉民補充法律知識,這8篇全部都與蘇溫永有關,時任八卦版版主的四叉貓同天看到後,在文章下方推文說「有梗」、「M(標記重點)起來給大家參考」,不料3天後就被蘇恐嚇刪文,四叉貓因此動用版主權限將文章置底而挨告。
但檢察官認為,「置底」只是變更文章看板中的位置,並未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四叉貓雖坦承曾將文章置底,但沒有指摘任何事,且該文只是公開刑事判決的案號,並未涉及誹謗,且置底只是利於版友觀看,也不構成誹謗罪。
至於,蘇男不滿四叉貓在推文中以「那傢伙」稱呼他,四叉貓則辯稱不直呼蘇男姓名,是為了避免洩漏蘇男個資,而非故意侮辱。
檢察官則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認為,「傢伙」一詞是指「對人戲謔或輕蔑的稱呼」,而PTT是公開場合,若直呼蘇男的真實姓名確有疑慮,因此雖以「那傢伙」稱呼對方不太文雅,但也與公然侮辱的單純謾罵也有不同,因此認定四叉貓不觸犯公然侮辱罪。(法庭中心/高雄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四拆貓因將網友文章置底挨告,還好檢察官不起訴。翻攝網路
四叉貓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在臉書開心PO文。翻攝臉書
四叉貓打趣說:「我用小熊信紙寫移轉管轄聲請書也是可以的。」希望大家被濫告時不要怕。翻攝畫面
【臉團】:臉書熱門粉絲團最新動態大集合【蘋論陣線】: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