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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自行車罰單
Mar 3rd 2014, 10:36, by yangjiy

作者yangjiy (復出中 請隨意抽爆)

看板Kaohsiung

標題[閒聊] 自行車罰單

時間Mon Mar 3 10:36:43 2014

BLOG圖文版:http://yangjiy.pixnet.net/blog/post/29877230 一大早匆忙的要趕去鳥松的麥當勞集合點集合,正經過高雄澄清湖前的路口, 剛從小坡衝上來,速度都快五十了,只聽後方有台頗大聲的機車尾隨, 我沒回頭只想甩開那台機車。 有沒有搞錯呀!機車沒事尾隨自行車做什麼?繼續加速衝! 正當我催出十成功力,速度直上七十,瓦數都破千直上一千二之際, 後方響起了警笛聲...,回頭一看剛才那台車是警用機車!這下好笑了... 警察:你知道你超速了嗎? 我 :不知道! 警察:我油門都緊繃呀催到八十!還追不到人!    有沒有帶証件?沒有啊!那身份証字號? 警察:看起來不像(正拿著小電腦上的照片比對)。 警察:因為你超速所以要開單,我看一下...(拿出了本小冊子翻)。 一般道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四十公里至六十公里以內罰一千六百元。 這樣不少錢,那開張較便宜的闖紅燈好了!只要三百元! 以上都是瞎掰的............................................ 一大早匆忙的要趕去鳥松的麥當勞集合點集合,經過高雄環保局前的路口,因為是T型路 口,遇到紅燈就很自然的找個機車中的間隙鑽了過去。 過了T型路口約十公尺才發現有警察在前方,還拿了指揮棒示意我停下來。 我眼睛瞎了啊!警察就站的那麼顯眼我都沒看到!難怪路口機車連停止線都沒有人超越。 警察:你回頭看一下後面,你知道你闖紅燈了呢? 我 :知道(頭也不回)! 警察:闖紅燈很危險...(下略二十字)。有沒有帶証件?沒有啊!那身份証字號? 我 :勝利V..... 警察:台東人哦? 警察:咦!地址是花蓮? 警察:看起來不像    (正拿著小電腦上的照片比對,我瞄了一下那張相片是我身份証上的照片) 我 :這個電腦是直接連線的呀?    (將風鏡取下) 警察:嗯,用中華電信的網路直接連線的。 (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的隨便亂報) 警察:因為你闖紅燈所以要開單,我看一下哦...    (拿出了本小冊子翻)。 警察:以後記得看到警察不要闖紅燈,闖紅燈危險啊。車子是你的?自行車也不要闖紅燈    (繼續省略二十餘字)。 自行車人生紅單成就達成! 好啦,我知道這個也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但是這個事件也算特殊。 而且要注意即使是騎自行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哦... 不過警察說這張單無法在郵局和監理站繳交,繳交的方式可能要打電話問一下, 所以就在罰單的左上角寫了仁武分局的電話。 另外這張罰單是貨真價實的罰單,絕對罰的到,不相信的人可以幫我繳。 上面少掉的資料是我remark掉的,看不出來,一定是圖片縮圖後解析度太低了, 所以看起來像是空白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因為沒有車籍資料,所以也就和監理所無關, 而在便利商店繳交和車藉資料也有關,所以也就無法代繳。 看了其它人的經驗,這張單有兩個方式銷單, 第一個是請民意代表做選民服務(誤), 第二個是把罰單揉成一團塞到員警嘴裡(超大誤!要先選上議員才可以)。 正確的銷單方式是, 第一種是買郵局匯票並用掛號郵寄到仁武分局銷單。 第二種方式就是直接到仁武分局繳交。 等我繳交瞭解後更詳細的資料後再來更新最新的資料吧。 -- ╲ | ╱ ◢███◣ ╴ ╴╴╴╴╴ █NoBike█ ╴╴ ╴╴╴ NoLife ◥███◤ ╱ | \ http://yangjiy.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53.75 ※ 編輯: yangjiy 來自: 61.227.153.75 (03/03 10:37) ※ 編輯: yangjiy 來自: 61.227.153.75 (03/03 10:39)

ytaad :真有趣! 03/03 10:49

piapiachou :恭喜你(誤=_____= 03/03 10:54

Desirefly :感謝您為市政盡心盡力 03/03 11:04

wildphoenix :被開罰單這種壞事也能寫得這麼有趣,真服了你了 03/03 11:05

ilporsche :騎自行車就不用遵守交通規則嗎 03/0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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