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高鐵回應)
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上月曾預告高鐵因特別股等財務問題,最快3月或4月就破產,還公開表示「將作接管收買高鐵準備」,財政部官員更呼籲公股行庫做好「交通部接管高鐵」的心理準備,外界擔心高鐵一旦被接管,390億元特別股將會失效,8家公營行庫曝險部位恐高達200億元,不料,高等法院今天針對2起具指標意義的高鐵特別股案,果然判高鐵敗訴,共須籌付逾11億元贖回特別股,且恐引發其他金融機構跟進提告。
高鐵局表示,高鐵面臨的股本訴訟案一審都敗訴,昨首件二審敗訴後,可能引發特別股贖回潮,對高鐵將有「致命影響」,而本案可能1個月內三審定案,最快4月底高鐵就會面臨會計師財報查核,也會將特別股轉列為債,屆時將出現帳面上破產,雖非法律上破產,但已違約,若不改善只能走上接管一途。
交通部高鐵局官員得知判決後,也坦言特別股贖回二審敗訴後,預計1個月內將三審定讞,恐引發贖回潮,屆時將對高鐵將有「致命的影響力」,引發外界憂慮高鐵破產恐將成真。
這兩起高鐵特別股案提告者,分別是先前認購高鐵特別股的欣陸國際(前身為大陸工程公司)及中華開發,2家公司都提告請求高鐵依約贖回特別股,其中
欣陸認購高鐵特別股1153萬6600股,欣陸原本提告僅要求高鐵贖回其中53萬6600股特別股,一審判高鐵敗訴應給付欣陸499萬380元後,欣陸追加請求高鐵贖回全部特別股,高院今判高鐵須再給付1億2030萬元。
中華開發公司原本僅要求高鐵贖回部分特別股,一審同樣判高鐵敗訴應給付489萬1800元,上訴後,中華開發也追加要求高鐵贖回全部特別股,高院今判高鐵須再給付9億9510萬元。2案共判高鐵失血11億2千多萬元,均可上訴。
由於今年初高鐵爆發財務危機時,曾有銀行高層主管表示,銀行團正密切關注今年3月高鐵的特別股訴訟結果,若判欣陸國際贏,銀行團就會跟進提告,要求高鐵先還特別股的本金,因此今天高院判決,無異讓高鐵的財務危機雪上加霜。
目前持有高鐵特別股的金融業者,除了前述兩家公司之外,還包括兆豐金 (2886)持有高鐵特別股約40億元、第一金(2892)約20億元、國泰金(2882)約15.5億元、彰銀(2801)約13億元、富邦金 (2881)10億元、新光金(2888)約8億元、台新金(2887)約3億元、元大金(2885)2.5億元。
有外資分析認為,考量富邦金是創始股東,可追溯至1997年,加總累計虧損部分,若高鐵破產,恐影響富邦金今年淨利約8%,兆豐金獲利則將受影響23%,彰銀、第一金及新光金也達10~13%不等。
除金融股受波及外,鋼鐵股也會受衝擊,據去年第3季財報顯示,東鋼和中鋼(2002)分別持有高鐵約21億元、5.3億元,若高鐵確定破產,恐衝擊東鋼獲利25%,但對中鋼影響較有限,因中鋼的投資是作為未實現收益。(綜合報導)
出版時間 15:51
更新時間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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