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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憐憫,只要平等—從「瘋子」說起
Dec 14th 2013, 09:36

有一個在精神病院工作了30年的護士,寫了一本書,《我們這兒是精神病院》,可以說是我在2013年讀到最歡樂的書了。

作者小安是護士,也是詩人。對於很多人來說,精神病人,也就是瘋子,很可怕;精神病院,也是一個神秘和可怕,至少是怪異的場所。可是在小安的筆下,那裏沒有怪異,也沒有可怕,那個精神病院反倒像是一座美好的花園——那裏有一條落滿櫻花的小河,一座小橋,瘋子們和醫生護士們過著每一個簡簡單單、類似於幼稚園那樣的日子:唱歌,踢球,吵架,生病,看電影,談戀愛。那裏沒有太多的僞裝,一個瘋子喜歡另一個瘋子,就會告訴對方,和對方待在一起。瘋子們的生活簡單而純淨,他們昂首仰望天空,可以看上整整一天,就爲等待一架飛機從窗子上方飛過。

我很喜歡小安的文章,於是安排在我們報紙版面上開專欄。結果開了沒有幾期,就接到幾位老年讀者的批評:「你們怎麽可以口口聲聲地把精神病人稱爲‘瘋子’呢?這是對病人的歧視!」幾次三番地來信打電話,領導不堪其擾,只好把這個專欄停掉了。

但是,叫幾聲「瘋子」就真的是歧視嗎?

小安的文字,讓我們看見那是一個多麽純真的世界,那裏每一個人都那麽真實,像個孩童一樣活著。小安很熱愛她的工作,也尊重她的病人,她覺得那些病人的靈魂裏,有非常打動人的一面。所以,相比之下,我們身處的精神病院外面的這個世界,反倒顯得荒誕和離奇。小說家不再需要幻想,只要從報紙社會新聞角落裏扒找素材,簡單地拼接起來,就可以寫出荒誕的大作,其匪夷所思的程度,遠超出最富才華的作家的想象力。至於小安看待她的病人的態度,是不獵奇,不嘩衆取寵,而是衆生平等與理解。如果說,在她的筆下還有悲憫的情懷,那麽這種悲憫,絕不是對病人的憐憫,而是對我們身處的這整個世界的憐憫——是我們這個世界生了病。

他人的瘋癲,是映照我們自己的一面鏡子。如福柯所說,瘋癲「揭示了真正的問題所在」。

歧視是居高臨下的,憐憫同樣是居高臨下。對待精神病人也好,殘障智障人士也好,農民工也好——最合適的態度,不是歧視,也不是憐憫,而是自由自在,發自內心,真正把對方當作和你一樣的個體來看待。這種平等,並非只從「稱謂」上動一下手腳就算大功告成的。

關於稱謂,某些「勞心者」歷來喜歡拿這件事來做文章,以彰顯自己的水平,體現「執政爲民」的理念。不是要體現社會進步嗎?不是要表示我們是和諧社會嗎?解決別的事情太棘手,改個稱謂豈不簡單。「打工妹」、「農民工」不准用了,改成「外來務工者」,聽起來是不是「高洋上」(高端、洋氣、上檔次)多了?「站街女」、「賣淫女」也不准用了,改成「失足婦女」——更渾蛋了,原來叫「站街女」、「賣淫女」是行爲描述,叫「失足婦女」卻是道德審判,先把自己擺在了一個道德高地。幹了一件蠢事卻毫不自知,反洋洋自得。

一種水果叫蘋果,一種水果叫做梨,這只是名字不同,並不存在歧視與被歧視;同樣,有的職業是公務員,有的職業是清潔工,也並沒有歧視存在。如果只是因爲公務員表面光鮮收入又高,而清潔工工作辛苦收入低微,而認爲「清潔工」這個稱謂不好,有歧視,非要改成「城市美容師」,那豈不是很渾蛋的事情嗎?

如果真的覺得「瘋子」、「農民工」、「站街女」等等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低下,那是因爲他們的權益沒有得到保障。看到這一點,想要讓社會平等,那就抛棄你的優越感,切切實實去爲他們做一點事——爲他們鼓與呼,讓他們享受到公費醫療,讓他們得到安全保障,使他們的生活得以保障。除此之外,如果沒有真正發自內心的「平等」意識,稱謂再怎麽改都無濟於事。

【2013-12-14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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