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挾怨報復 法籍男李廣榮縱火燒警車
Mar 20th 2015, 07:00
民視 –
燒警車嫌犯逮到了!3月18日,台北市松山派出所15輛警用汽、機車遭人縱火,警方鎖定40歲法籍男子「李廣榮」涉有重嫌,19日晚在花蓮將他拘捕到案,漏夜移送。嫌犯雖然再三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但警方查出,他在2013年,因為偷竊機車,被松山派出所逮捕,遭判5個月徒刑,不排除是挾怨報復。
縱火嫌犯李廣榮:「不是我!不是我!」
用外套蓋住臉,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他是法籍男子「李廣榮」,儘管矢口否認,但警方查出,他就是縱火嫌犯。
記者vs.縱火嫌犯李廣榮:「我騎腳踏車,(你那天騎腳踏車去幹嘛),我騎腳踏車(去幹嘛),我騎腳踏車可以去很多地方。」
說不出要去哪?卻仍堅稱無辜,18日凌晨,台北市松山派出所的停車場遭到縱火,燒毀15輛警用汽機車,損失50萬元,偏偏停車場監視器沒能拍到嫌犯清楚面貌,警方只能從週邊下手,果然找到一段關鍵畫面。李廣榮犯案後,將做案用的安全帽、雨衣丟掉,換穿白衣、白褲,騎單車從虎林街離開,到永吉路後二度變裝,將口罩、單車也丟棄,步行前往濱江街取車逃逸,這時已經3度變裝,又改穿藍衣服、戴漁夫帽。
台北市松山分局長吳坤旭:「調閱案發現場跟周邊,上千支的監視錄影器,鎖定中文名字李廣榮,法國籍的男子。」
警方找到棄置的腳踏車,循線在花蓮拘捕李廣榮到案,當時他還一度想落跑,40歲的他來台多年,已經娶妻有3個小孩,中文也很流利。
記者vs.縱火嫌犯李廣榮:「我沒有做過這種事,我是好人,(那你把衣服拉開啊),我是好人!我是好人!」
雖然自稱是好人,李廣榮卻有詐欺、恐嚇等前科,最關鍵的,是他在2013年犯下的機車竊案,當時就是被松山派出所移送,遭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2015年2月,高院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李廣榮疑似心生不滿,才會挾怨報復,但大膽在太歲頭上動土,這下慘遭滑鐵盧。(民視新聞陳俐吟、李志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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