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化董座李謀偉前晚2千萬交保改列被告,檢方昨傳7名台鐵鐵路局公務員說明後請回,預計近日內會再傳喚公務員偵訊,從「他」字案改「偵」字案偵辦。
前晚檢方傳喚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高性能塑膠事業部副總邱媛媛、台北事業部處長李進成(前福聚公司大社廠長)等3人,隔離訊問後,認定李謀偉早知有管線卻長期未維護和保養造成氣爆,將他改列業務過失致死罪的被告。
辦案人員指出,業務過失致死罪、殺人罪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都是「結果論」,死亡結果發生時罪名才成立,氣爆案涉嫌人罪嫌「從氣爆發生後起算」,因此都沒有超過追訴期。
但綠營市議員昨控吳敦義任市長期間1年內核准51條石化管埋設,讓廠商省下大筆槽車運送經費涉圖利罪部分,檢方指出,就算有「圖利」也是20多年前的事,已過追訴期;承辦人員若涉偽造文書罪,也超過追訴期。
雄檢上周開挖箱涵後發現箱涵上有預留孔,要找當初參與的人釐清後來為何沒移管?但當初承攬箱涵工程的瑞城公司負責人和工頭都已過世,檢方轉換方向,找當初曾被工務局找去開協調會的鐵路局人員前來說明,但鐵路局相關證人大多稱忘記了。
檢方發現,雙胞箱涵上方原本有處鐵路「道岔」,道岔下方會有埋在地面下的工作物。據了解,檢方懷疑南側箱涵僅做了7.2公尺和鐵路道岔有關,質疑是不是施工遇到道岔的地下物才另外在北側做了肇事箱涵。目前還在查證中。
據了解,檢方近日會再傳幾名涉案深入的公務員,包括時任設計科科長吳宏謀等人出庭說明,比對資料和先前證人供詞,然後就會改列偵字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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