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大陸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昨(10)日公布推進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未來10億美元以下境外投資將一律採取備案制。預估將使大陸對外投資大幅增加。
發改委網站昨公布《境外投資專案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發改委指出,近年來,大陸企業「走出去」進入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2013年大陸企業境外投資流量已超過千億美元。
2004年10月,發改委發布《境外投資專案核准暫行管理辦法》,當時將境外投資項目由審批制改為核准制,如今進一步將10億美元以下放寬為備案制。
發改委指出,與過去規定相比,新規定主要有三方面的變革。一是大幅提高境外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限、縮小核准範圍,對10億美元以下的一般境外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已在境外設立的中資企業,在境外實施的再投資專案,如不需要境內投資主體提供融資或擔保,不再需要辦理核准或備案。
發改委表示,境外投資備案管理一律實行表格化申報和辦理,不再要求申報單位提供專案申請報告,只需按規定填報備案表格及必要的附件,大大節省企業準備申報資料的時間和成本。
二是簡化程序、明確時限,提升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規範化、便利化水準。
三是突出依法行政、明確責任、加強監管、維護秩序。在新規定中,新增加有關法律責任的相關內容,明確規定發改委工作人員如有濫用職權、怠忽職守等行為,將追究相關官員的責任。
發改委強調,為加快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參與國際經濟合作,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多雙邊投資合作機制。目前,中國大陸已累計對外商簽130多個雙邊投資保護協定、90多個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在這些協定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擴大商簽的國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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