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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 3/4號 博愛路與裕誠路口行車記錄器
Mar 6th 2014, 18:01, by jikker

作者jikker (空虛寂寞覺得冷)

看板Kaohsiung

標題[徵求] 3/4號 博愛路與裕誠路口行車記錄器

時間Thu Mar 6 18:01:00 2014

想拜託大家 在 3/4號 下午約5點半時在 博愛路與裕誠路口(大八飯店前)的行車記錄器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我哥騎車到那邊時因為煞車不及撞上前方的摩托車 此時只是小擦撞 哪知道過幾秒後 後方又一台摩托車撞上來 把我哥撞倒在地 結果我哥被第一台摩托車壓到 小腿嚴重燙傷 要開刀清創 還可能需要植皮 但這都是他自己不小心+運氣不好 可是 最重要的是 那個撞人的女王八蛋居然肇事逃逸!!!!!!!!!!!! 三寶飯撞完人之後居然肇逃!!!! 所以我想請求大家 如果有目擊3/4號大八飯店前面這場車禍的鄉民大大 是否能提供行車記錄器等資料 讓肇逃的三寶飯知道甚麼叫做責任與承擔 今天沒有抓到他 下次他一樣會肇逃 拜託各位大大...感謝....如果有消息請站內信給我...非常感謝 補上 有關肇逃的刑責 (一)有關「肇事逃逸」之主要罰則: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 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 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簡單說 肇事逃逸時 沒人受傷 吊扣駕照1~3個月 有人受傷 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吊銷駕照 有人受重傷或死亡 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我非常想看三寶飯被抓去關...拜託各位大大了.... -- XX:醫生,我的報告結果怎樣了? 醫生:你得了後天性腦部發育不全症候群。 XX:那是什麼病? 醫生:就是腦部發展不完全,造成你的腦部與一般人不同。 XX:你到底在說什麼我怎麼都聽不懂? 醫生:唉~簡單的說,就是腦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62.162

jikker :歐 對了 剛好趕上路口監視器風潮 監視器全部故障 03/06 18:02

jikker :發Q 03/06 18:03

jikke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3/06 18:06

b7736 :我覺得單純這個案例沒有必要一直三寶三寶 不然你哥也 03/06 18:21

wjc223 :問問看大八也許剛好有拍到 03/06 18:21

b7736 :有跟人擦撞 要不要加入當第四寶?三寶等真的有做出 03/06 18:21

b7736 :白目行為再來用吧~ (肇逃不是三寶專利唷 很多人都會) 03/0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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