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在入住前十天電話退房,並同意依業者規定扣款一成(紅框處),竟被反嗆沒電話錄音。張貴翔攝
【張貴翔╱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原訂六月攜家人到宜蘭旅遊,在旅館網頁線上訂房,後因要幫母親慶生而無法成行,去電要求退房並同意扣一成手續費後,卻遲未等到業者回覆退房成功的電子郵件,直到原訂房日期過後突然想起,再度去電時,館方竟說:「電話沒錄音,怎能證明已要求退房?」堅持不退費,僅願提供平日免費或假日半價住宿一晚,男子大罵:「惡質旅店!」怒向消保官投訴。
從事電子業的李姓男子(三十五歲)向《蘋果》指控,位於宜蘭市的「杜拜時尚戀館」不承認作業疏失,反將責任推給消費者,開協調會時也不出席,實在令人氣憤。
李男原本要入住的宜蘭杜拜時尚戀館。潘岳攝
「業者不能卸責」
新北市消保官周繼雄表示,李男入住前十天就去電要求退房,業者不能因為聯絡不上消費者,又提不出未接獲退房電話的證明而推卸責任,若李男提出訴訟,將可調閱通聯紀錄追查。
李男怒控,五月底從旅館網頁訂房後,六月四日去電確定要退房,且同意扣一成手續費,要求業者發電子郵件給他確認,隔天他沒收到郵件,不放心去電詢問,當時對方說需七到十個工作天,結果工作一忙忘了此事,直到原訂住房日後一天才想起,怎料去電詢問時,業者竟說沒收到他退房申請,還要他拿出電話錄音證明。
願補償平日住宿
對此,杜拜時尚戀館黃姓主任表示,一般完成退房程序會發電子郵件通知,李男未收到郵件也未來電詢問,還留錯手機號碼,住房日當天館方見他沒入住卻聯繫不到人,但為維護李男權益,一直幫他保留房間沒有另外賣出,現李男無法舉證曾來電退房,雙方都有責任,因此願提供平日免費或假日半價的一晚住房,但李男無法接受。
網路訂房、退房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詳閱權益規章,留意是否有入住、退房時間等特殊使用限制
★遇爭議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
★留存交易、退房等網頁內容、收據及訂房歷程,以防爭議
★留意取消、退房辦理方式及期限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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