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日前於凱達格蘭大道試辦「媒體採訪區」,未來集會遊行及抗爭場合時,為防範衝突將媒體集中特定區域,此舉引發譁然。警方理由為「保護媒體人身安全和採訪權」,不過外界批評,恐違反《憲法》侵害言論與新聞自由。有近600多位媒體工作者與民眾連署,未來參與陳抗活動採訪,將拒絕警方設定採訪區。有網友也戲謔的說,以後媒體要被關在可愛動物區了。而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幕僚洪智坤日前受訪說,此規定並非柯市府訂定、主張,消息出來後,市府首長的LINE群組也譁然,最後大家決議「先開放社會討論」。
由於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部分警方出現過度執法,導致部分媒體採訪新聞,以及群眾受到嚴重的干擾。為此,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多個團體,曾呼籲台北市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包含不可阻撓、阻隔、干預、驅離、逮捕、暴力對待記者,以及除非記者提出要求,不可以保護記者為由任意驅離記者等,且台北市議會也曾有議員在市政總質詢時要求儘速制定《處理原則》。
而元旦當天,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在凱達格蘭大道試辦「媒體採訪區」時,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則稱,新措施是警方經過與「媒體團體」座談、充分溝通後所達成之共識,期望訂定《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在抗爭現場達到「雙贏」,記者採訪不要影響警察執行公權力,同時兼顧採訪自由與記者人身安全。
李權哲指出,上述與警方「達成共識」之團體,包含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外籍記者聯誼會、SNG攝影記者聯誼會、法新社、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自律委員會、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台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等團體。
不過,有媒體工作者組織質疑,台北市警察局所草擬的《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中,原先記協所提到的「不可阻撓、阻隔、干預、驅離、逮捕、暴力對待記者」、「不可以保護記者為由任意驅離記者」、「不可阻礙記者工作」,沒有出現在警方的《工作守則》中,卻納入「媒體採訪區」規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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