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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時「打完」會議紀錄 鍵盤法官:可行
Dec 31st 2014, 08:40

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到「在台大醫院開會完2小時會議紀錄就出來,市府秘書卻要2天」,引起熱烈討論,同樣身為公務員,且須當庭紀錄當事人發言、並供當事人立刻簽名確認的書記官如何看待呢?PTT名人鍵盤法官表示雖然會議和開庭因人數多寡有所差別,但單純打完紀錄,2小時是可行的,若加檢送則約半天。顯示柯文哲說在台大醫院開會完2小時會議紀錄就出來是有可能的。

批踢踢法務、法院員工LLsolo(鍵盤法官)認為,法庭與議會性質不同,在工作上也會有所差別,法庭上只有幾個當事人講話,且法官能制止或引導當事人說話順序,令紀錄流暢,書記官也能自己決定筆錄是否可以送給法官。

但在會議上,與會人員可能有數十人,若人人搶著講話,可能還要再聽錄音檔確認內容,會議紀錄原則上也要層層往上送,蓋章再行確認,時間會來得較慢。

LLsolo(鍵盤法官)分析,若單純以打字把會議紀錄完成,且會議時間1至2小時為前提,那在2小時內完成會議記錄是可行的;若要將會議記錄完成且檢送出去,由書記官來執行的話,即使要再重聽錄音檔,原則上半天就可結束。

法界人士表示,因法院或地檢署的書記官都使用「追音」輸入法,且規定新分發者至少要1分鐘打60字才及格,嫻熟者1分鐘可打140字,而一般2小時會議,約需花半個工作天整理。(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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