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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人不用道歉嗎?」 男揮拿斧頭砍人
Dec 30th 2014, 09:54

高市上月28日晚間發生1起行車糾紛砍人案,2名共乘機車的男子遭後方機車追撞,他們攔下對方質問:「撞到人不用道歉嗎?」對方亮出斧頭砍傷其中1人。被害男子前往鳳山分局報案時,接連被五甲派出所、南成派出所、交通隊當成人球互踢,氣得他們投訴媒體痛批:「警察太離譜!」鳳山分局昨日終於逮捕涉案的1對男女,訊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嫌犯蔡鴻彰(40歲,強盜通緝中)案發當晚騎車載女友張姓女子(35歲,毒品通緝中),行經鳳山區高速公路北上機車便道時,從後方追撞被害人羅姓(22歲)、王姓男子(22歲)共乘的機車,羅男追上前攔下蔡質問:「撞到人不用道歉嗎?」蔡反嗆:「不然要怎樣?」接著突然從機車上拿出斧頭揮砍,王男閃避不及,左腰被砍1刀,蔡隨即騎車載女友逃離現場。

羅、王2人報案時,被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南成派出所和交通隊共3個單位,當成人球踢來踢去,由於2人堅持報案,最後受理的南成派出所所長黃曜祥竟不耐煩指示警員:「隨便問問就好!」2人前後折騰5個多小時才完成報案手續,憤而向媒體投訴。

警方說,蔡、張兩嫌目前都因案通緝中,見到媒體報導本案,擔心引來警方查緝,竟前往台南、嘉義地區避風頭,直到本月29日才回到高雄住處,警方見2人現身,當場將他們逮捕,並搜出一支海洛因針筒、涉案斧頭等證物。

蔡、張供稱,因遭對方攔車,導致車身傾斜,手部與肩膀因此受傷,蔡才拿出斧頭與對方理論,「可能是在爭執間拉扯,不小心劃到被害人!」警方訊後將全案依毒品、殺人未遂、肇事逃逸、恐嚇罪嫌將全案移送。(王勇超/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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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拿斧頭砍人的嫌犯蔡鴻彰。翻攝畫面

警方查獲的海洛因針筒。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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