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有薪產檢假,未來準媽媽可以更安心產檢,而這項政策小確幸最先的發想,就是來自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的貼心巧思。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性平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雇主應給勞工5天有薪產檢假,且陪產假也從現行3天增為5天。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3月向新北市議會提出「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草案中提到,為創造新北市友善生育環境,創設產檢假、陪產檢假及延長陪產假。
其中產檢假5天,併入病假計算,給半薪、不得扣全勤,配偶也有陪產檢假兩天,併入事假計算,無薪、但不得扣全勤,陪產假則增長為7天,前3天給全薪、後4天不支薪,不得扣全勤;如果雇主未依規定,則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全案尚未獲得新北市議會通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性別平等自治條例是新北市長朱立倫的重要政見之一,為此他曾與大學教授合作討論,訂定出這份草案。
對於產檢假的發想,謝政達說,既然民政局在推「金鏟子」、「好孕專車」等政策,但目前勞工卻沒有產檢假,他認為政策應該要有連貫性,且效益評估來說,不會造成雇主太大的負擔,因此訂出產檢假與陪產檢假的想法,也引發中央討論,並有意跟進產檢假的部分。
不只照顧本國女性勞工,「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也照顧到外勞部分,要求外勞如果發生性騷擾,仲介須強制通報、並協助轉換雇主。
此外,為提升勞雇雙方性別平權的知能,這項草案也要求,雇主僱用30人以上者,應對新進員工及受僱者,實施性別工作平等及性騷擾防治的相關訓練,且雇主應依勞工局通知參加相關訓練課程。(中央社)
關鍵字: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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