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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徵外場卻洗碗洗到手壞掉
Oct 29th 2014, 09:31, by Kazenoshima

作者Kazenoshima (悠閒兔)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徵外場卻洗碗洗到手壞掉

時間Wed Oct 29 09:31:22 2014

大家好,這邊有問題想請教。 我是女生,目前在一家餐廳當外場第二個月,這是我第三份工作, 我沒有餐飲經驗,打工、工作經驗也不曾拿過很重的東西, 所以、我媽現在都說我拿筆的人去拿鋤頭ˊ_>ˋ。 這話怎麼說呢,因為洗碗阿姨聽說退休了, 還沒找到人所以現在都是外場輪流進去洗 (外場也會有考核洗碗,本來就會輪到、只是不多,本店每天營業、午晚兩餐), 洗碗的順序是拿來沖水→放上籃子→拖進洗碗機→拖出洗碗機→放回原位, 所以洗一個碗要施力五次,雖然有不同的方向施力。 但是,我們的碗很重,空碗有幾種、每種一個都有8、9百公克, 依上個月來看,姑且算一天平均洗兩百個碗左右、還不含小菜盤什麼的, 但11個人(包含PT)在輪洗碗, 30天60次我一個人就洗了25次(十個整天、五個半天), 有一個人洗11次,剩下9個人總共洗24次、加起來比我還少耶~♪ (某天還有前輩說我們洗碗很少會輪整天,那時我已經至少洗4、5個整天。) 因為我最菜,9月工作只輪兩種,不是洗碗就是送餐, 再提到送餐,碗加上麵湯料進去,一碗麵近兩公斤、考核時一次要能端4碗, 送餐的人還要送小菜、做飲料、檢查洗手間什麼的,考核要你一個人全做到不需幫忙。 從9月下旬開始只要休假我都是跑去看醫生、復健、推拿, 因為我的每隻手指都不能靈活的運用自如、卡卡的, 10月時依然還是只有送餐跟洗碗,點餐或是做點心一點都沒學到。 前天我的手不只痛,加上酸、麻、熱、刺,拿筆跟筷子都不行, 請病假去看醫生,現在已經算輕度板機指了。 之前我們店長甚至認為我手痛是因為送餐的關係, 還說只有洗碗可以讓我的手休息。 我的手是因為洗碗洗壞的好不好!!! (剛開始送餐雖然手腕會痛但久了有抓到訣竅所以還好。) 而且直到昨天他依然認為我前天請病假是因為送餐的關係, 我是因為上週六洗了一整天的碗讓手惡化的好不好!!! 如果上週六跟週日我都只有送餐,昨天我才不需要請假咧!!! 試算,以800公克=0.8公斤、裝麵時變2公斤的碗為前提, 洗碗五道程序、一百個碗,要對0.8*100*5=400公斤的重量施力, 送餐端一百個碗(收碗不是送餐的工作),要對2*100*1=200公斤的重量施力, 就算施力的方向不一樣,怎麼看都是洗碗比較吃力,而且溼的碗更難抓。 我覺得這不是辦法前幾天就寫信給人資、也談過了, 首先,因為我沒有外傷,所以保的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以勞工身分就醫的話完全沒有提到; 然後在9月輪值洗碗的安排上, 他要我回去想想,我的學長在帶我時有沒有好好帶我、我有沒有好好學, 人家給我排那麼多次是為了要讓我早點考核過可以晉升、加薪, 都是好意我要感謝,如果在別家公司,三週就要能通過洗碗,不會讓我待兩個月, 可是我一直不能考核就是因為手已經傷到了啊, 但對於店裡安排工作內容是不是比例不均根本隻字不提; 但是我還沒洗碗考核過,所以店裏面也不會安排我別的工作,就算下個月也是如此, 但我手就是已經不能再洗下去了 (復健部西醫、自己會推拿的中醫都說你換個工作手就會好了)。 所以最後跟人資談完,既然工作內容也無法調整、我可能不能繼續, 變成就是拿離職單,只要不是離職當天提離職單,看我要到什麼時候都行。 現在我想請問,我的情況可以自己跟勞保局提職業傷害嗎? 我的情況可以算非自願性失業嗎?因為我是不能勝任他們安排的工作。 這兩種要如何提出證明?謝謝。 註:因為還沒離職,請不要公開問我是哪家公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05.2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4546285.A.B02.html ※ 編輯: Kazenoshima (1.163.205.213), 10/29/2014 09:39:04 ※ 編輯: Kazenoshima (1.163.205.213), 10/29/2014 09:45:38 ※ 編輯: Kazenoshima (1.163.205.213), 10/29/2014 09:49:19

thesky14: 很辛苦沒錯 但男生當兵不是只有洗碗 10/29 09:50

Kazenoshima: 呃、我當然知道,我媽的意思是比喻我是菜鳥兵被操爆 10/29 09:52

算了,我換成我媽常拿來說的另一個比喻的好了。 ※ 編輯: Kazenoshima (1.163.205.213), 10/29/2014 09:55:11

smiley12: 直接去問吧 她們人都是很NICE DER,醫院證明是一定要的 10/29 09:56

直接去問勞保局的人嗎? ※ 編輯: Kazenoshima (1.163.205.213), 10/29/2014 09:57:55

smiley12: Y 10/2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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