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保險業打「亞洲盃」,金管會預告,將放寬保險業投資國、內外保險相關事業,且具有控制權,經金管會同意,可不受不得超過淨值40%規定,最晚10月底實施。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日前會見八家打「亞洲盃」具潛力的金控董事長,商討如何透過法規鬆綁,協助業者加速布局亞洲市場,並提出五大鬆綁內容,其中便包含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及海外轉投資的限額。
金管會昨天預告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允許保險公司經金管會核准,投資國、內外保險相關事業、並具有控制權,以及大陸參股投資之投資總額,可不受不得超過淨值40%的規定。
金管會另表示,為確保保險業於審慎原則下,從事國外銀行等保險相關事業投資,保險業申請投資國外銀行業,應符合二個財務條件。第一、最近三年資本適足率達250%以上;第二、最近一期淨值除以不含分離帳戶總資產比率達6%以上。預估有共10幾家壽險公司符合資格。
不過,金管會指出,保險業若擬投資銀行業,應檢具具備可健全經營管理銀行業的專業能力及經驗的說明,以及相關文件。換言之,非金控下的壽險公司,應無經營銀行之經驗,可能無法投資國外銀行業。
此外,為配合「金融進口替代方案」,金管會也增列集保公司為保險公司投資之國外資產的保管機構。
金管會提出「保險業提升競爭力方案」,並提出一系列保險業開放措施,包括放寬保險業海外併購的法規限,增加保險業併購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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