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aface (baba)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告訴我 我有多值得被黑
時間Fri Jun 27 19:31:45 2014
※ 引述《nk1110 (s)》之銘言: : 先謝謝大家熱烈的回覆,確實是超乎我預期的多,我本來還想說沒人回就算了。 : 所有回文+推文我全部都看完了。 : 這麼熱烈也讓我很猶豫要不要回文,因為會這麼多回覆, : 是因為我現在在大家的心目中就是一個十足十的變態,噁心男。 : 就好像蘋果橘子經濟學的標語一樣吧 : 「外表是蘋果,剖開卻是橘子。」 : 我現在是「外表是變態,剖開卻是個十足十的好人。」 就算你覺得你自己是好人,可是現在大家(我是指有發表意見的板友)看起來你就是個壞人 阿! 覺得自己現在還是個好人放心裡就好,而不是這樣說給大家聽,因為只會讓人覺得你自我 感覺良好而已。 請去用行動證明自己是好人,而不是做些自以為是好人的行動但大家看來還是個自我 感覺良好的壞人行為。 不是嘴巴自己講好人就會被大家認同是好人的。 就像鄭捷殺人後說自己是好人,請問你會相信他說的話嗎?
: 回完文要是大家發現我不是變態了,那熱潮就瞬間凍結啦。 : 不過我相信還是很多人還是會繼續把我當變態吧... 是的。因為你犯的錯在你這篇回文中沒有全改善。
: OK,或許許多人又要感到噁心,好笑之類的,不過我想我還是有自信說這話的。 : 即使沒有人會認同。 你做這些行為後,還有這樣的自信說這段話,而不是反省與檢討,要讓人相信你沒自我感 覺良好也很難。 就算下面有寫說會反省,也不該再出現這段話,因為大家對你印象就已經很差了,還講這 種話,那誰還會相信你是真反省還是說說而已?
: 我挑了一些我覺得可以稍做說明的來回。 : 從回覆中看了,記錄單字來回的,所以可能比較沒有系統。 : 女生的個性好真是大錯 : 是阿,她的回覆我真的完全看不到她的不滿。 那你要再練練察言觀色,還有不斷檢視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已經造成對方困擾。 而不是被動地等著別人直接跟你說:先生,你已經造成我的困擾了。 別人這樣子是委婉地拒絕(我朋友幫我問她可不可以加她臉書,她回:「只想加認識的。」 ),自己還看不出來是自己的問題。 而且,她後來用言語表示拒絕後你還再持續騷擾她,她當然直接用行動表達不滿阿!(封鎖 你) 老實說,她的拒絕理由早在她回:「只想加認識的。」就已經明顯說明了,然後你還要加 她好友,她當然會覺得你有想要強迫她加你好友的感覺因而對你感到不滿阿!
: 如果說她讓我看到不滿,我馬上就會收手。 她表達不滿的方式已經很明顯了,是你自己一直在那執著。
: 她連"你這樣讓我感到不舒服"的字,或者言行都沒(至少我沒看出來) : 至於有人認為我是什麼亞斯伯格症之類的,沒辦法感受到別人情緒, : 我倒是不這麼認為,來說一下我和共同好友有過的對話。 : 「你很執著"她"」 : 也還好啦....像假設要我為了和她有所接觸, : 特地辦一個噗浪帳號,我就不會。 很懶。 : 「那就不要問我」 : 從這句話我就看出來共同好友不爽了 : 隔天我就問共同好友「妳是有不爽嗎」 共同好友說很煩,每次講一講都提到她。 : 我就說那我不會再提了 : 之後我就算是很長一段時間沒提過,最後試探性的問說到底能不能提?? : 共同好友說可以阿,她其實不介意,只是那個時候真的很煩。 : 還有人說:「說他是亞斯伯格是汙辱亞斯伯格。」 : 哈哈哈,我真的笑了。 有種淪落至此的感覺。 嗯,我接受了。 : 這樣就是人生最大的失敗,你很年輕吧。 : 我也希望我很年輕,應該算是有點年紀了吧。 : 前陣子看三國有一段是好像陸遜成名的時候,說陸遜此時也"才"37歲。 : 如果那個年代37歲也"才",那我確實是很年輕吧。 : 不過這句話主要還是玩笑成分比較高啦。 : 我一定很想掐死當初問我的朋友 : 就是共同好友囉。 : 或許她也這樣想沒錯?? : 不過我可沒白目喔,我當初要行動前徵求過共同好友的許可了, : 也問共同好友說:「會不會到時候她因為我和妳翻臉??」 : 共同好友說不會啦,雖然不覺得她會同意,但還是支持我行動。 : 我必需說,因為共同好友比較認識我,相信我不是一個噁心的變態,所以才同意我的吧。 : 當然可能手段上最終是被當成變態了。 不是說不能行動。而是你行動的方式完全不對,而且嚴重嚇到對方。 請好好反省你這些種種行動的不妥之處,包括行為、文字表達方式及語氣、心態。
: 多看點書吧,沒值也要有量。 : 我和那種真的可以把讀書當成興趣的人,看的數量可能真的完全沒辦法比, : 但是我想以現在的年輕人,周圍的人相比,我看的書已經不少了喔。 書讀得少不少是其次,重點是你的觀察力、心態、行為需要做大幅調整。
: 星座如果只看本座不如不要看,搞懂十二位再來。 : 是阿,不看了。 : 有手機會怎麼樣?? : 這邊統整手機相關的問題,例如無聲電話阿,會不會狂call、傳簡訊阿 : 其實那個時候她手機直接打在噗浪上告訴朋友 : 但是我知道就算她自己給我,我也不太會打。 : 更何況這樣打絕對嚇到人,我連抄都沒抄。 這點有自知之明就很好。
: 完全看不到你哪裡被動 : 我不是指這次。我是指過去數十年來我都是很被動的。 : 當然我也沒說有人對我主動,只是我也從沒主動過。 從沒主動過的話,第一次主動時還是要多收集一些注意事項吧! 只徵詢過共同朋友是完全不夠的。 不然就會變成現在這樣被當成變態。
: 以為自己有誠意就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 自我意識太重 : 只是在自我滿足 : 勉強別人接受自己的善意,自以為是。 : 你要知道你什麼也不是 : 如果你真的尊重她,就不會無禮。 : 你只是自己一頭熱而已 : 嗯,好像是這樣。我會好好反省的。 : 失敗在太浮躁 : 嗯,因為醞釀幾個月之後,想要快點了結一切吧。 : 確實是急了點,如果當初她20小時沒回我,繼續等,可能一切後續都沒了。 : 因為她有說她是打算回覆我的。 我可能也不會說後面那些了。 你要學習讓自己不要太執著與太浮躁,生活重心放自己身上,不要一直專注地關注她人。 這樣得失心也比較不會那麼重。 還有別人的拒絕要學著放下,而不是一直有"試試看搞不好會有效"的心態。
: 你尊重她的意見,就不該企圖改變。 : 我不認為尊重和企圖改變有相牴觸耶。 : 伏爾泰:「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 即使她不認同我的想法,我表達一下應該還是很OK吧?? 你的確可以表達意見,但是用語方式就是不對。 同樣的意思,文字表達方式跟語氣不同,所呈現出來給人的感覺會差很多的。 「我知道妳說過妳只想加認識的 但是被拒絕也沒關係,我這次至少想試一下,而不是什麼都沒做」 這樣寫就是不對了!只會讓人覺得很煩,而且完全沒有尊重她的決定的感覺而已! 如果你真的尊重她。就不應該先自己主動"送出好友邀請",而是試著在現實生活中找管道 用自然的方式與她認識。
: 很多人說被陌生人關注很不舒服,噁心之類的。 : 這也是要看人啦 : 像那些發文期待很多人按讚之類的,不就很期望被關注嗎?? : 所以我不認為單就這件事來講就可以認定我很變態 要證明你不變態的話,那就趕快改掉這變態行為吧!而不是嘴巴說說我不變態我是好人。
: 「妳的一言一行我都看在眼裡喔」 我又沒說這種話...也沒表現出這種感覺阿 : 我說的內容可以讓她知道我有看她噗浪,但是只是很籠統的而已 : 假設她發過"XX電影超好看" : 我也只是說我也喜歡XX電影而已 : 天堂要去讀大學的玩家,感謝他守約沒打電話,沒來找我。 : 從他的言行,我覺得確實是和我有幾分類似啦。 : 我也一定會守約的。 : 那個說我說了:「不再騷擾,就即使得到回覆也不該回覆。」 : 嗯,或許你是對的。 : 我會朝這方向邁進。 : 數字數 : 單純因為在這邊縮短內容才把原始字數大概多少打出來而已 : 我也沒用數的,用數的我真的是神經病了。 : 複製到word一目了然。 不是說不能數字數,而是你的訊息字數過多會給人有一種極大的壓迫感。 而且像你這樣文字表達方式嚴重不妥情形下,多講只會錯更大。 不如少講一些或許好一點。
: 幻想成功加好友→夜聊....→交往。失敗了就生氣 : 還真的沒幻想過和她聊得很愉快。相反的我自覺很不會聊天, : 加了大概也是放著,但是至少有一步進展,以後比較會有機會吧。 : 失敗了就生氣,我覺得我從來沒生氣過耶。 就是很無奈她連個理由也不給我吧 她已經把理由明確跟你說了:她回:「只想加認識的。」
: 自己把臉書不是隱私的想法灌輸給人 : 可能吧。我是覺得沒到這麼"私密"啦。 : 我問各位,假設今天你有一個朋友,你覺得很OK人不錯沒什麼問題, : 他說:「你有OOO的臉書好友喔??我想看她臉書,沒她好友,手機借我滑一下。」 : 你會拒絕嗎?? : 至少我是不會拒絕啦....不是我不重視朋友的隱私 : 而是我不覺得我看得到的臉書內容有私密到不能給人看 : 或許有人真的認為有我這種朋友,手機借人滑的話很白目?? : 那也沒辦法,真的是價值觀不同。 你覺得不是隱私那是你的看法,不代表所有人都跟你想法一樣。 所以你不應該寫這段話: "然後我又說了我覺得臉書也沒這麼隱私啦 妳的朋友都看得到阿,現在智慧型手機人手一隻, 妳的朋友的手機被借去的話,很多人都可以看到阿。 但是我當然尊重妳的意見,只是發表一下我的想法。(1000多字)" 因為她已經寫這段話: "還沒回就看到妳第二次的訊息 就不想回了。 臉書不能加你,關係到我隱私。" 就表示她價值觀跟你已經不同了,那你還寫那樣,當然會讓她覺得不受尊重, 就算你寫說"但是我當然尊重妳的意見,只是發表一下我的想法。"也不會有太大的幫助。 因為印象已經變差後,說什麼都沒什麼太大效用。
: 不要揣測她的想法,一點也不會覺得你聰明,只會覺得變態。 : 我認了,我確實是一直揣測她的想法,問她是不是覺得OOXX 科科.... 請打消過度揣測別人的想法吧!不然會讓別人覺得你的自以為是、主觀意識太強。
: 覺得她運氣好,遇到的是自己。 : 嗯,有一點喔。 : 你們不相信我也沒辦法,但是我很清楚我不會對她做什麼壞事。 : 有人說我很像會突然出現在她眼前然後問她"為什麼"的人 : 真要找她的話....她會出沒的地方,我要花心思去等確實是可以遇到吧。 : 不過我沒這麼變態啦~ 那就請從現在起停止再對她做出任何行為吧! 如果你要持續關注她,那也不要再做出發訊息給她、送出好友邀請、辦新帳號繼續傳訊息 給她、或是請共同朋友帶話給她.......等等各種騷擾她的行為。 讓她不要再有生活中有你這號人物一直出沒的感覺就好。
: 沒禮貌 : 其實我真的覺得還好阿。 也沒特別沒禮貌,就是一般朋友的方式。 : 她說如果是朋友她接受,陌生人這樣就覺得有點沒禮貌。 : 「重點是她怎麼想,而不是別人認為有沒有禮貌。」這句話我自己說過。 : 這個嘛...很難講耶,反正我覺得應該還可以啦.... : 不至於因為這點很不爽吧 你覺得還好那是你的認知。她的言行已經很明顯表達到你對她的不禮貌了。 若是沒有,那她何必要封鎖你? 1.從她明確說她只想加認識的人之後,你仍然提出好友邀請 2.「妳不想理我我也沒辦法 可是其實我覺得我們蠻有緣的 因為我也喜歡OOO、XXX、YYY、WWW (竊笑的貼圖) 好吧 不要繼續騷擾你了 真的有緣的話 說不定未來會有機會以別種形式相見」 =>後來還持續繼續騷擾,"說不定未來會有機會以別種形式相見"讓她覺得備受威脅。 3.我本來想回妳 還沒回就看到妳第二次的訊息 就不想回了。 臉書不能加你,關係到我隱私。 你怎麼知道我的臉書、噗浪、甚至是本名? =>"她不想回了"你是否有想過就是因為你的無理及脫序行為造成的? 4.我還開玩笑的模仿她的語氣暴怒, 用"TMD"、"淦"(因為這是她會用的,我從來不說) 然後貼一張笑臉^_^ =>對不認識的人用這種不雅用語,這已經很明顯不禮貌了
: 不要想不開又開新帳號阿,到時候去警局。 : 不會啦~~發完這篇文之後我覺得豁然開朗阿,等一下會說。 : 不過就算開新帳號也不會去警局阿,我的內容絕對是無罪的! : 連斷我姻緣哥都沒被抓了。 但是你已經造成別人困擾拉!所以就算無罪然後造成別人困擾也可以囉?
: 你自己很清楚被黑的原因,還來問啥 : 好像是喔.... : 可能我渴望得到她的回覆,她卻不回覆我; : 我又因為得不到她的回覆而耿耿於懷,所以來尋求他人代她回覆吧。 : 就好像我說的,希望她譙爆我。 : 各位替她譙爆我了,我覺得我可以放下了。 : 我確實被黑的理所當然。 : 我到底是不是變態 : 我覺得,每個人心底都有一個變態。 : 好像是古希臘哲學家說過的: : 「如果你能做到所有理所當然的事,請讓我拜你為師。」 : 所以我要說: : 「如果你的心裡完全沒有一絲變態,請讓我拜你為師。」 : 不認識就傳一千字,很變態? : 我那個時候和朋友講,朋友說:「這樣好像有點變態喔」 : 「你在說三小?有點變態?確實很變態阿,我就是變態,變態超爽的ㄟ」 : 哈哈哈 當然那是朋友之間可以開玩笑 : 關注動態可以,說出來就很變態。 既然你都知道關注動態的行為是可以,但是說出來就很變態,那就別說了吧!
: 上面說過了,我說個大概而已,可沒說我天天看妳動態啊.... : 大概就這樣了吧 : 所有意見我都有看進去的。 總結: 1.有些話只能放在心裡,是不能明說的。 2.自己就算想要表達自己的意見,也應當要判斷時機是否洽當。 3.多去認識一些人,該放棄的時候就不要太執著,別人沒有義務應該按照你的想法做。 4.你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也要懂得尊重她人的感受。 5.話一說出口就要說到做到,而不是一再重複不會再騷擾然後還持續騷擾。 6.有自信是很好但不要變成自我感覺良好。 7.不要光靠嘴巴說,要去行動徹底改變變態行為才是上策。 個人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51.1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03868709.A.B39.html ※ 編輯: babaface (219.70.251.155), 06/27/2014 19:44:26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