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一度引發社會高度恐慌的高鐵炸彈案,主謀胡宗賢(下圖右,王錦河攝)昨日終於認罪了!高院昨首次開庭,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重判22年的胡宗賢,首次當庭認罪求輕判,但檢方仍求處重刑,胡不滿當庭嗆聲「難道要我判死刑嗎?」檢察官黃錦秋才說自己當天也在高鐵列車上,沒有爆炸是「天佑台灣」。
胡宗賢目前被台中律師公會除名,無法執業,但律師懲戒委員會尚未通過決議,胡仍具有律師資格。
胡被控為滿足報復心理,並以放空股市加權指數反向操作謀利,於去年4月12日,由助手朱亞東(下圖左,王錦河攝)帶著2個炸彈行李搭乘高鐵616次列車,由台中北上,計畫引爆高鐵,並在新北土城立委盧嘉辰服務處前放置另2個行李箱炸彈,不過因裝置設備問題,都未引爆。
案發後,胡、朱潛逃大陸遭公安逮捕,被押解回台。新北地院依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胡22年徒刑,朱12年。
高院昨開庭,胡宗賢穿著長襯衫、毛背心,神情落寞地被法警押解出庭。庭訊一開始,他一改以往不認罪的態度,語出驚人的說願意全部認罪自白,並說本案沒有實際災害發生,請法官輕判。
代理蒞庭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當庭痛斥胡的不是,認為一審判太輕,要求合議庭重判;胡聽到後,不悅回嗆「難道是要判我死刑嗎?」
黃錦秋表示,當天自己也在列車上,且防爆小組後來是以機械手臂拆解炸彈,若以傳統水注擊解,定會發生爆炸,恐有員警受傷。
庭訊後,黃錦秋說,昨剛好代理檢察官洪威華出庭,巧的是踫到自己也在重大刑案的現場;她認為對方律師辯稱炸彈不會爆炸,讓她非常生氣,她甚至想以被害人身分問胡宗賢:「你認識我嗎?為什麼要殺我?」
胡的律師原欲聲請再傳喚警大鑑識系教授重新鑑定,但遭胡拒絕,胡表示既已認罪,不需再調查證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