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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方媒體報導,三月一日晚,十餘名蒙面暴徒持刀在雲南昆明火車站砍殺無辜群眾,造成逾三十名群眾死亡、逾一三○名群眾受傷。
昆明市政府公布,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勢力策劃組織的嚴重暴力恐怖事件。隨後,總書記習近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相繼要求全力偵破案件。習近平說,要「依法從嚴懲處暴恐分子,堅決將其囂張氣焰打下去。」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與公安部部長郭聲琨連夜趕赴雲南指導處置工作。
中西看待疆獨觀點迥異
看起來,這又是一件震動全中國的大事件。中國政府方媒體二十四小時快報、專報、評論與追蹤,使得台灣的媒體也被捲入,成為二二八連假最後一天的熱點新聞。更別提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公開譴責暴徒,以及國際媒體也普遍關注這一事件。
但是,中國媒體與外國媒體的報導有一個重大差異,即美國CNN與英國路透社的報導中都把恐怖分子一詞打上引號“terrorist”,表示對中共官方報導的不認同,而英國BBC根本不用恐怖分子一詞,而用「昆明致命的持刀襲擊」(Deadly knife attack in Kunming)。為什麼中、西方的觀點差這麼多?到底「疆獨」是怎麼回事?
殺人者死!濫殺無辜者更該死!沒有疑問,這是人類社會的公理。問題是我們人類社會對恐怖主義根本沒有一個可為大多數人可接受的定義,聯合國討論多次還是難產;而中國也沒有《反恐法》讓當局來「依法行政」,更別提中共在處理所謂的「疆獨」事件上留下太多的破綻與漏洞,讓我們不敢相信中共說的就是全部的事實,更不敢在行動上與中共站在一起合作反恐。
知其不可而為的攻擊
對恐怖主義之定義,常因國家利益、民族意識、宗教信仰、政治理念與價值觀念之不同而各有立場,甚至一方視為恐怖分子,另一方視為自由鬥士,迄無一致共識。
就算我們不能接受「恐怖主義是弱者的武器」這一說詞,但必須承認國際危機組織(ICG)主席加雷斯.埃文斯(Gareth Evans)所說的:「失業、貧窮、剝奪感、絕望、疏離、羞辱或缺乏未來希望的生活環境,應係孕育恐怖主義的溫床」。
因此,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是什麼原因讓這些「疆獨」分子會去從事一場毫無成功機會且會犧牲自己生命的攻擊?憑十幾個人用尖刀要獲得維吾爾獨立,這種行動上百次也不會成功,中國可有裝備精良的二百萬解放軍、二百多萬公安武警與十三億漢人。
其次,中共指控且提出證據說「疆獨」分子與國際恐怖組織塔利班是有掛鉤的,那麼為什麼「疆獨」分子不拿出如塔利班一樣的精良武器與精密計畫去進行攻擊?
為什麼八○%的攻擊都是用刀殺與用車撞,二○%是土製槍彈與土製爆裂物。更可笑的是,九五%「疆獨」攻擊事件,「疆獨」分子的死傷人數都超過軍警與平民,這真是一個不合格的恐怖組織。
反恐目的:打擊一切的「敵對勢力」
眾多的疑問無法獲得答案,因為所有涉及「疆獨」分子的司法案件,中共從沒有公開審判,外人無從得知「疆獨」分子的答辯與主張,只能看見中共當局公布處決罪犯的照片、姓名與罪名。難怪美國學者馬丁.韋恩(Martin I.Wayne)在《中國的反恐戰爭》(China's War on Terrorism)一書中曾謂:「中國的反恐是最重要但卻被瞭解最少的運動」。
「東突」這個名詞本身就是一大問題。無論是現在的「東突」或是過去的「突厥」並未發展成為一個現代民族或統一的國家,它到底是一民族名稱?地理名稱?還是組織名稱?另一個名詞「疆獨」,卻從沒有在中共中央官方正式文件中出現過。每次,中共官方明明使用的是「東突」,但是所有媒體卻自動轉化成「疆獨」。中共的術語運用,似乎就顛覆了國際社會與學術界對恐怖主義的認知與定義。
其實,打擊一切的「敵對勢力」才是中共反恐最終政治目的。由於恐怖主義的定義有爭議,又有不少國際規範的限制,因此,中共刻意區分「暴力恐怖勢力」與「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的不同。其目的是「以我為主、為我所用」,企圖根據不同的條件,套用不同的罪名與規避相關的義務。
也許可供參考的是,流亡海外的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說,新疆發生的有關事件是維族人「無法承受中共的武裝挑釁和系統鎮壓政策所致」,中國當局口中的「恐怖襲擊」,是槍殺抗爭者的政治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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