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豔辣OL,上個月當背包客到泰國玩,不料在桃園機場出境驗照時,遭海關以「有人匿名檢舉妳帶毒品出境」為由,濫權扣留一個半小時後再搜查行李十五分鐘,搜身過程中,她一度以為會被「剝光衣服、掰開XXX」,所幸未遭此對待,而檢查後,海關也沒發現任何毒品,但其班機早已飛走,OL憤慨說:「一個人的旅行由害怕興奮驚訝倒楣中結束。」
被稱為「杯具姐」的豔辣OL蔡倩綸(三十一歲)向《蘋果》投訴說,上月27日上午11時,她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並拖運行李,在11時15分準備出境時,遭海關以「有人匿名檢舉她夾帶毒品」出境,將她扣留在第二航廈海關出境辦公室,要搜身檢查,但卻花了一個多小時,害她的飛機都飛走了,假期也泡湯了。
蔡小姐敘訴她被海關檢查的心路歷程,也讓人哭笑不得,她在網誌寫下《那一年,姐要往清邁的那一天,杯具!》記錄第一次的搜身經過。她說:「姐又從這冷冰冰的小房間被帶到海關出境辦公室,這下姐心想不妙,該不會要剝光姐的衣服,掰開偶的小野菊徹底搜身吧......姐的第一次不想獻給海關緝毒這事上啊(泣)能溫柔點嗎(誤)於是姐又在這待了近半小時,好加在沒失身,偶守住了呀!(灑花轉圈圈)他們領著偶到行李工作站,姐遙望遠方~啊,是姐的行李呀!於是找個有攝像頭的地方由偶開行李箱然後海關檢查。」
蔡小姐寫了檢查之後,「很隨便翻了3分鐘就說沒事了妳可以走了,要偶在他們印的護照影本上簽名及聯絡電話,然後妳看機票需 要什麼協助長榮這裡會幫妳。(中間處理機票過程太無聊了姐沒有梗寫這段)於是姐便洪聲了起來說偶應該要找哪個單位來和偶解釋怎麼回事,還有偶的損失誰來負責?」
針對蔡女遭不當對待,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稽查組長張萬得表示,確實於上月二十六日晚間接獲一名自稱李姓男子電話檢舉,海關人員都必須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進行檢查。
但同在機場執法的航警局表示,接獲民眾報案檢舉都必須加以查證,先以觀察的方式進行,等查證屬實後,再將所持證據報請檢察官開搜索票對被檢舉人搜索。律師張建鳴表示,檢舉蔡小姐的該名男子已涉及《刑法》誣告罪,最重可判處七年徒刑。
【蔡倩綸網誌】
那一年 姐要往清邁的那一天 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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