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Boy-Girl 板
 
Book your hotel early for a discount!

You can reap the rewards with great discounts at participating Pullman, M Gallery, Grand Mercure, Novotel, Mercure, ibis and Formule 1 hotels.
From our sponsors
Re: [心情] 是我有問題嗎?唉...
Feb 21st 2014, 04:08, by sumade

作者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心情] 是我有問題嗎?唉...

時間Fri Feb 21 04:08:08 2014

※ 引述《Ilovecats (~貓~)》之銘言: : 對男生就輕描淡寫一句話 : : 這男生的確缺點不少 我對他的吃相也不能茍同 : 對女生的批評指教倒是一大堆 : 留原文還只留看上去你的批評合理的部份其他全刪 : 偉大的戰神 您可還記得 : 您曾經指教過我說我沒有特別批評女方不對就是在為女方護航? : 那是否您發這篇文章的用意就是在為這個男生護航? 男生的錯誤 一堆人指出了 但是女生的錯沒啥人講到 要護航的話 我會講他吃相難看嗎 就算男生殺人放火姦淫擄掠 不代表女生說謊沒錯 : ※ 引述《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之銘言: :         ^^^^ : 相親,不像一般普通的交往一樣要不要走到結婚不一定 : 相親本來就是"以交往為前提要認識異性"吧? : 雖然沒相過親(我也不需要),但就我所知 : 把彼此的條件(外貌、年齡、職業、家庭背景等等)開出來, : 合則見面相處、考慮交往與否,不合則散 : 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你前面講這正常 外貌 年齡 職業 家庭背景條件開出來 : 女生真的為了錢而交往(個性、價值觀不看重的話) : 何不交往久一點、多撈一點錢(雖然就文內看也撈不到多少) : 到快要被逼結婚了再甩掉對方,不是賺更大? : 對於存款可不可以問,是每個人都不一樣的吧! : (而且還滿多人不喜歡被問存款的,即使是男女朋友也一樣) 後面又講不喜歡被問存款 職業可以問 存款不能問 還敢說不是你的毛 相親講難聽點 就是人肉市場 你可以了解對方的條件 對方不能了解你的條件嗎 這不叫雙重標準 什麼叫雙重標準啊 : 男方的部份,看有人補充似乎是本來在相親的時候就被打聽(或者自己公開)的 : 這是他的選擇,認為願意(或說想以此作為優勢) : 不代表他這樣選之後,和他交往的對象也要相識兩周就公開存款吧? 不要跟我講那麼多廢話 相親問對方條件 本來就非常普通的事 相親時不講這些條件 難道女生會裝沒事跳過 看對眼就直接交往 講這種話不覺得自欺欺人嗎 : : 第5點現實的問題 你自己都講了 : : 對方有房有車 你才爽爽答應交往 : 其他點戰神大您是假裝沒看到嗎? : 感覺上很誠懇老實、工作穩定、脾氣好、感受到對方感情放比自己多 : 這四點,你都當作沒看到嗎?! : 什麼叫做 因為對方有房有車妳才爽爽答應交往 ?! 到底喜歡裝沒看到的是誰 會講第五點 是因為女生開門見山 就因為被問存款而不爽 當然以女生不爽的問題 往上對到五點其中的第五點 人家抱怨存款的事 你扯誠懇老實 工作穩定 脾氣好 感受到對方感情放比自己多 這叫文不對題 牛頭不對馬嘴 作文考試這可是以零文計算 1.男方似乎很在意我的存款狀況! 聊天三不五時會問我,那你存幾桶金了! 我在電子業 08:00~17:00 他在傳產 08:00~20:00 他薪水多我兩千~(他覺得我工作/賺錢能力強他許多,也很愛比較隔壁鄰居很會賺錢) 問了3~5次後,我受不了跟他說: 你怎麼那麼愛問這問題,我的錢是我的錢,你的錢是你的錢!! : : 你沒房沒車 男生當然問你存多少錢啊 :   男生可以問,女生有權力不回答。 : (在此不腦補男生問法是否會造成別人反感) 那不回答就好 會在第一點馬上急著寫出來 不就是因為會在意這問題嗎 我再說一次 你在意別人的經濟可以 別人在意你的經濟就不爽 不知道這是哪招 自己明明會在意 還要牽拖你自己要講的 相親的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婚姻市場會在意的那幾個條件 就要透明化 你不認同就不要參加這遊戲 參加了之後才在那邊說你自己要講的 這種話你也說的出口 都不會不好意思嗎 : : 你可以用房子和車子挑人 人家不能用存款挑人嗎 : 原原PO答應交往的原因有五點,不只有房有這這一點! 有問題? 1.男方似乎很在意我的存款狀況! 講的是錢 當然拿第五點來對比 有問題的到底是誰啊 : 對於戰神你來說 : : 如果標準統一也就算了 偏偏對別人都很嚴格 對自己的都輕鬆帶過 :  如果標準統一也就算了 偏偏對女人都很嚴格 對男人的都輕鬆帶過 : (不扯其他篇,我認同部份你寫的文章言之有物,也讓我感到佩服。 :    單就這篇,你就是如此程度) 因為有些女生臉上喜歡化妝 寫文章也喜歡化妝 我就是喜歡拆穿愛化妝的瘋鬼殼 這種沒人做的活 我把他挑起來做 這樣也礙到你的眼嗎 不過我不怪你 你的程度在我上次回你的文之後 我也瞭若指掌 : ↓↓↓ : : 這男生的確缺點不少 我對他的吃相也不能茍同 : ↑↑↑ : 對於男生你就批了這麼一句,連搔癢的力道都不到的一句 男生的缺點 你不會回頭看第一篇的推文 有所指教的人多如貓毛 有缺我一個嗎 我已經解釋幾百遍了 每次男女板一個女生質疑 我就要解釋一次 我當初會在男女板回文 就是板上一面倒 不管男女誰對誰錯 被罵的一定是男生 我就是看不過睜眼說瞎話的雙重標準 目標就是鎖定愛化妝的瘋鬼殼 你看不順眼我的文章 那其他睜眼說瞎話的人 怎麼就沒看到你跳出來主持正義 簡單用你的邏輯還給你就好 一堆護航女的id 從來沒看過你回文 然後你要嗆我對女生嚴苛 這樣的行為不知道你又會如何解釋 : : 但是回過頭看看你 先以五點標準來篩選對方 : 喔喔 原來你有看到其他點嘛!不只看到第五點嘛! : 那為什麼你要把其他點都當作不存在,直接認為女生是貪圖對方有房有車才交往!? : 記得似乎有看過文章(不一定是在PTT) 跳針我就略過 請自己往上翻 : 女生假設 : 「有一個個性、價值觀...等一切都和我相同,但臉比我美、身材比我好的女生」 : 「我們兩個女孩子出現在你面前向你告白,你要選誰交往?」 : 男生選比較美、身材比較好的,何錯之有? : 男生假設 : 「有一個個性、價值觀...等一切都和我相同,但體格比我壯、經濟能力比我好的男生」 : 「我們兩個男人站在妳面前向妳告白,妳要選誰交往?」 : 女生選比較壯、經濟能力比較好的,何錯之有? 女生要挑有房有車 我沒意見 這種廢話不用打一堆假設 我說過很多次了 還何錯之有勒 錯的不是女生挑有房有車 錯的是你要挑人家有房有車 人家不能問你存款多少 這種流氓行為 也那麼多人護航 男女板病的情況 不比我八年前看到的輕啊 : : 人家好不容易過關 你貪心不足蛇吞象 又嫌其他地方不好 : 原原PO很明顯就是 在乎個性、價值觀 >>> 在乎物質條件 這一點 不知道你的根據在哪裡 : : 這樣子 你一輩子也結不了婚 : 還咒人家呢?! : : 每個人都有地雷 要找另一半 就要找沒有這些地雷的人 : : 地雷越多 能符合你標準的人就越少 : : 拿最明顯的馬先生來當例子 : : 他的條件幾乎可以說是一等一了 贏過板上80%的男生 : 只看物質或許是打趴快要全部男生, : 但你確定把"個性、價值觀、對另一半的付出"都考慮進去之後 :       ?馬先生仍然贏過那麼多男生? 你前面講 原原PO很明顯就是 在乎個性、價值觀 >>> 在乎物質條件 後面又問 把個性、價值觀、對另一半的付出 都考慮進去之後 馬先生仍然贏過那麼多男生? 對 你可以確定原原PO就是 在乎個性、價值觀 >>> 在乎物質條件 我講馬先生的條件贏過板上80%的男生 就要被你質疑 那話都給你講就好啦 : 所以就是戰神你沒有自信能追到不公主病的女生,對吧? : 那不正是自討苦吃? 所以你就是被我電過之後 懷恨在心 才找機會睜眼說瞎話回這篇文章 對吧? 那不正是挾怨報復? 我有沒有自信追到沒有公主病的女生 這我真的沒把握 但是回你這種雙重標準的文章 倒是挺有信心的 用你的標準反打回去就好 輕鬆寫意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89.26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sihop20 的頭像
    gsihop20

    2016台北車站美食推薦下午茶推薦台北車站美食(低價位) 台北車站美食餐廳排行榜 台北車站美食推薦2015 台北車站附近美食推薦

    gsihop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