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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交易]過年短期便宜出租我的房間(交通便利新穎)
Jan 5th 2014, 02:30, by SheWow

作者SheWow (悶)

站內Tainan

標題Re: [交易]過年短期便宜出租我的房間(交通便利新穎)

時間Sun Jan 5 02:30:16 2014

: ※ 引述《kyokohiv (執)》之銘言: : 交易類別: 租賃 : 面交地點: 台南市東區(靠近台南火車站,成功大學,國賓影城) : 交易物品/金額/說明: : 出租時間: 2014年1月29日~2014年2月6日 皆可承租 : 1個晚上$900,連租4晚以上一天可便宜$100 (一手交鑰匙,一手付現) : 說明: : 我本身家住台南,去年9月因為沒自己住過外面覺得新鮮所以搬出來住 : 跟房東簽了半年約,下個月要退租,最近已經陸續把東西搬回我家了 : 過年那幾天,我也會回家住,所以這間會空著,如果過年期間有要來台南玩的朋友 : 歡迎來住我這~ : 免費提供: : 液晶電視,小冰箱,小桌鏡,IKEA小方桌,兩顆枕頭,床單,棉被,衛生紙, : 飲水機,衣架,沐浴乳,洗髮乳,乳液,全新室內拖 : 床單,枕頭,棉被都是去年剛購入的,很新,您入住之前我也會先洗過,保證乾淨 : 整棟房子的裝潢也是全新的,床墊跟衛浴只有我用過 : 地點離台南後火車站及成大非常近,您到台南後,我可以陪您去租機車 : 親自帶您過去房間,交付鑰匙,及其他事項. : 整棟房客大多是成大學生,住戶單純,地點極佳,有管理員管理,也有機場停車場 : 押金$1500 : (退房當天我會簡單檢查一下,例如蓮蓬頭,遙控器,鑰匙等等,一切ok會全額退還押金) : 房間照片: http://ppt.cc/nLU1 (今天剛拍的) : 徵到1/13,以來信承租最多天的網友優先出租 : 有問題歡迎來信問我~台南HOTEL過年期間幾乎都滿租且又貴 : 希望我這間溫馨又超新穎的小套房可以幫到你~也剛好讓我小小補貼一下 :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 私人事務 + 涉及金錢任何事務 = [交易] = 10天限一篇 + 不可重覆PO + 限定台南 : 1.面交地點請填區名或明顯地標,只填台南表示台南市內37個區皆可面交唷! : 2.交易完成可在標題或內文附註,但勿更改[交易]主標題 : 3.善用交易置底文,3C/門號、票券、收集類請於置底區推文。 : 請注意台南板主要為分享討論性質看板,開放二手物交易為附屬,請勿濫用[交易]。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5.43.209.34 : gutsworld:一個晚上900你租這幾天就等於一個月的房租了! 01/05 01:03 : lockchan:可以這樣轉租嗎? 被房東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01/05 01:05 : 還好吧 我同學們兩三個月前也來我這邊住過三四天啊 : 我還充當台南導遊 小吃古蹟之旅玩透透 : 早就問過房東了 借住幾天是OK的^^ : sunnyann:賺的太over了,而且你這樣是違法的,請三思 01/05 01:10 : 真假@@ 這樣真的違法喔 那我查一下 了解一下狀況後會刪文 : 想說跟借朋友住幾天的意思是一樣的 只是差在有沒有收$$.. : metta:房東應該不希望你這樣轉租,朋友跟陌生人是不一樣的~ 01/05 01:15 : shalunaku: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轉租..除非你們的租賃契約有註明可以 01/05 01:16 : RitaMax:等等家具被搬走 01/05 01:17 : sunnyann:嗯!是不能轉租的,朋友住當然無所謂,但收費就不行囉 01/05 01:18 : free2345:這個價位都可以住好一點的民宿了...有這麼缺錢喔 01/05 01:33 : meteor05:本來就不能轉租 你的朋友是你認識的 而且你多數時間在 01/05 01:37 : meteor05:但轉租的人你並不認識 這有很大的差異 如果有問題發生 你 01/05 01:37 : meteor05:要負全責嗎? 01/05 01:37 : Bernice05:這真的是違法喔 如果你這樣弄 房東可以扣你押金的 01/05 01:38 : ※ 編輯: kyokohiv 來自: 115.43.209.34 (01/05 01:40) : SheWow:違法沒錯 不過換個角度想 如果你住租屋處 自己家房間租出去 01/05 01:40 : SheWow:就沒違法了 ^^ 01/05 01:40 : freedomwing5:講「違背契約」就好,違法違法的是違甚麼法... 01/05 02:06 | |--> 民法 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 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 ,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是故除房屋租賃外,非經出租人同意, 原則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否則出租人得以承租人違約為由終止雙方之租賃契 約。 資料來源: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81&txtgp=&groupkd=0 照這字面看來 所以若契約上有註記不得轉租 而你轉租了 那你即是違法 若契約上沒講明不可轉租 他說的"得將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是否包含"將整個套房出租" 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原PO你說問過房東 是問他能不能讓人借住 所以他回答幾天沒關係 這也是滿合乎人情的回應 正常人都會覺得是親朋好友要來住 不會認為是陌生人要來住吧? 但你問的問題 跟"轉租出去" 意思是天差地別 當然你要賭房東沒發現 自己偷偷幹 那也是你的事 我只是提醒一下 這是有法源的 不是什麼兩方契約上的事 -- 我也只是GOOGLE查一下 如果內容有甚麼錯誤 請糾正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46.239 ※ 編輯: SheWow 來自: 140.116.46.239 (01/05 02:33)

alecwen:所以違法的前提是必須在"契約上有註記不得轉租"吧! 01/05 03:00

不清楚 因為法條是寫"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我不知道一部分涵蓋範圍是多廣

wzmildf:一班的定型契約一定都會有啦 01/05 03:02

是沒錯 通常都會有 ※ 編輯: SheWow 來自: 140.116.46.239 (01/05 03:03)

mepass:剛剛拿自己的契約來看 就有看到不能轉租 01/05 03:20

freedomwing5:法源就是在規定契約的訂定方式,你所謂的違法 01/05 03:20

freedomwing5:就是指「違背契約」訂定方式而為之行為 01/05 03:21

freedomwing5:只有違背「契約」,沒有「違法」 01/05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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