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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偉信、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林偉信、王己由╱台北報導】
轟動兩岸的前和信醫院名醫黃麟傑,由台灣攜帶管制藥品跨海毒殺劈腿小三案,最高法院認為黃身為懸壺濟世的醫師,僅因婚外情對象出軌,竟迷昏被害人致死,但審酌黃與死者家屬以台幣600多萬元和解,昨日依殺人罪判刑11年確定。
本案偵辦期間,寫下多項兩岸合作打擊犯罪的紀錄。除了是首件台灣民眾在大陸殺人,由大陸尋求我方協助偵破的案例;並創下國內地檢署以視訊設備跨海訊問大陸證人首例。
判決指出,43歲的黃麟傑原是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他在96年9月間赴大陸哈爾濱開會,認識酒店服務員秦亞楠後展開追求,黃多次向妻子藉口到大陸開會,與秦女共度春宵;秦女也曾以旅遊名義來台與黃幽會。
2人交往期間,秦女多次以家用、買屋或合夥開店為由,向黃拿了美金6萬及台幣200多萬元,還接受黃贈送的貴重物品,但秦女卻私下另和酒店少爺交往。
黃麟傑後來透過網路和秦的弟弟聊天,無意間發現其口中的姊夫竟不是他,認為人財兩失而心生不滿,於是自己開處方箋,取得管制鎮靜麻醉藥劑咪達唑侖,計劃行凶。
98年12月間,黃以父喪向院方請假,然後飛往大陸,以買車為由誘騙秦女見面後,以鎮靜劑迷昏女方並發生關係,再用毛巾塞口,使秦女窒息死亡,並偷走對方物品後搭機回台。
一審依殺人罪將黃判刑11年2月,二審改判11年,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黃身為高級知識份子,有相當世事歷練,先因婚外情對象出軌,又因不滿感情、金錢受騙,致生殺機,對被害人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但考量被害人父母均表明願給黃自新機會,昨依殺人罪將黃判11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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