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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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會不想跟這種對象交往嗎?
時間Fri Nov 14 17:14:42 2014
※ 引述《slc172 (風隨自己的意思吹)》之銘言: : 最近在網路上知道一個辭叫“裸婚” : 為了也不知道這辭的意思的人,解釋一下 : 裸婚不是辦裸體婚禮,是說兩人結婚只登記,其他都省略,順便也補充一下 : 現行法律對結婚的要件的規定,民法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 : 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 之後用臉書作了個問卷調查,結果,選不能省略的得票率在“可以接受裸婚” : 之前的有,婚禮、婚戒、蜜月、婚紗照,排在後面的有婚宴、喜餅、新房、 : 聘金 : 雖然我不是說負擔不起(除了新房),但是其實我心裡是覺得裸婚很不錯,合 : 法、省時、省力,可是看了問卷結果又覺得,這樣想是不是不要讓人知道比 : 較好,免得已經交不到女朋友了,被知道後更不可能交到 : 聽說古人的合法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然就是苟合,出處《孟子‧滕 : 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踰牆相從,則父母國人 : 皆賤之。”所以,當時“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現在從法律上說,登記結婚是“需要”,從文化風俗上來說,我們也不可能去 : 說一對裸婚的新人是苟合、是非法夫妻,頂多有人酸他們結婚太寒酸,順便挑 : 撥離間一下『這樣他會不會不珍惜妳啊』,結婚配件更多的人不見得就一定比 : 較幸福或比較合法,不然離婚的人一定都是裸婚的人,因為他們甚麼配件都沒有 : 所以我心裡面也覺得,做自己最長久,與其談婚論嫁談到崩,還是去找可以 : 接受裸婚的對象好了,只是不知道可以接受裸婚的未婚女多不多?我這樣自 : 限會不會太小眾了?有沒有因為男友想裸婚就甩了他的? 看女方要的婚禮是什麼吧 我有個女生朋友 兩年前交了一個男友 去年男友跟她求婚 今年年初男友劈腿 年中兩人冷戰三個月 女方還會在朋友面前洗男方的臉 但現在兩人在準備婚禮 預計過年前完婚 說實話 我完全不看好這段婚姻 男生每天工作到11點 而且是個媽寶 婆婆要求男方、媳婦以後要跟她老人家一起住 又因為媳婦住的是婆婆的房子 所以婆婆開口跟女方要孝親費 以後媳婦五點下班到晚上11點先生回家前 這時間要怎麼過 我不敢想像 而男方劈腿的原因 只是公司女生到追他 這婚為什麼還是要結 原因很簡單 男生年薪有百來萬 就這樣而已 對 薪水破百 原因就這麼鳥 什麼年紀到了 下一個不一定會更好等等 只是藉口 換掉這個男友之後 她沒有把握再找一個年薪破百的男生 以一個求學不順遂的女生來說 這男生的薪水是她朋友群的最高境界 她不會去想以後這男生賺錢 是給她還是給他媽 舉例來說 這男生 跟女生說 結婚花錢好貴 但轉頭回去 又買了一台破百的SUV 還花了將近1萬塊包膜 附帶一提 他們夫妻倆目前沒有打算要生小孩 咦 不生小孩 那買SUV 要幹嘛? 當然是帶 "家人" 出去玩啊 我覺得這超嚴重的警訊 但我朋友還是決定要結婚了 她會在FB上面打卡 分享她的婚紗照 上傳她們新房的裝潢 燈飾 告訴我們這些設計有多講究 然後又某一天 上傳了一個大彈簧床 (Queen size) 四個角度的照片 跟我們分享10幾萬的彈簧床睡起來的感覺 與一般彈簧床有什麼差別 我還記得 她試婚紗那天 她未婚夫加錢讓她多選一套禮服 她高興地接近瘋狂 還跟朋友說 她這輩子不可能結第二次婚 不然她一定會破產 我一開始覺得她搞錯結婚的重點 後來想想 這句話就是答案 她為什麼要結婚的答案 這次結婚 她可以好好花一次錢 做一次女王 裝扮自己 炫耀自己 這次結婚 會是她人生的最高峰 她可以盡力從未婚夫那邊撈好處 禮服多一件 婚紗多幾張 旅遊多幾個地點 喜餅升等..... 每凹一個好處 就是她人生的重要成就之一 我以前認為 她要結這婚 不太聰明 現在想想 她應該是清楚的 她知道結婚後 就什麼都沒了 婆媳問題 晚歸的老公 小三的威脅 所以結婚這件事情 能凹就凹 這輩子 至少風風光光一次 讓人羨慕 別讓人看不起 我覺得這故事超悲慘 但我又是局外人 只能看這個婚姻的結局慢慢地浮出來 我始終在想 這兩人的故事 從哪邊開始就錯了 是在女生找不到年薪破百的男生的時候 還是一般男生薪水都不高的時候 還是更早更早之前 別人告訴我們要怎麼挑對象的時候 對我這朋友來說 裸婚是絕絕對對不能接受的 而對我朋友的未婚夫來說 只要不裸婚 這樣結婚還挺省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00.2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5956485.A.073.html ※ 編輯: rant (60.250.200.217), 11/14/2014 17:17:38
推 YMSH205: 看完文章和原PO有一樣的感覺 11/14 17:20
推 wfleowang: 淡淡的悲哀 11/14 17:23
噓 w60904max: 原來買SUV給載家裡老人出去玩是警訊 11/14 17:24
我不覺得載老人家出去玩是壞事 但是人結婚 希望就是找一個重視自己的另一半 相互扶持 牽手走過這一生 我在意的是 這男生有沒有把我朋友當成一個對等的另一半來尊重 從這件事情來看 我覺得我朋友在男方的地位中 遠不如她媽媽 那以後生活難免有摩擦 而老公不站在自己這邊 你要生活一輩子的人 結果心靈上這麼疏離 你說恐怖不恐怖
→ otina: 通常小孩東西多才需要車,男方買車只是自己想要吧... 11/14 17:31
→ otina: 或是媽媽想要,請和前提的媽寶做連結XD 11/14 17:32
→ w60904max: 那你就不該過讀解讀 把這個當警訊XDDD 11/14 17:36
推 FinalAce: 說真的,我覺得硬去凹老婆跟媽媽誰比較重要很沒意義,真 11/14 17:38
→ FinalAce: 要說的話媽媽比較偉大是無庸置疑的。 11/14 17:38
→ FinalAce: 只要不是媽寶對父母言聽計從就好,父母也是原生家庭的家 11/14 17:39
難道只有我覺得 婆婆開口叫媳婦給孝親費 很詭異嗎?? 對了 婆婆主動說 婚禮當天如果太忙的話 她可以幫忙女方收禮金
→ FinalAce: 人,對爹娘不好的人說會對老婆多好鬼才信吧= =(家庭失和 11/14 17:39
→ FinalAce: 狀況例外) 11/14 17:39
※ 編輯: rant (60.250.200.217), 11/14/2014 17:42:14 ※ 編輯: rant (60.250.200.217), 11/14/2014 17:42:53
推 FinalAce: 用孝親費來解讀聽起來不順耳的話,那是名目問題,你換 11/14 17:49
→ FinalAce: 成"房租"或是"夫妻共同支付生活開銷",就還好了阿= = 11/14 17:49
→ FinalAce: 我就不信婚後女方不會要求男方共同撫養自己的雙親= = 11/14 17:50
→ FinalAce: 一對子女一起養雙方四個父母,這有很奇怪嗎? 11/14 17:50
→ FinalAce: 難道真要分得清清楚楚,自己爸媽自己養,比較好? 11/14 17:51
→ FinalAce: 真的分清楚的話,通常女方不會比較吃香。因為多數人都找 11/14 17:51
→ FinalAce: 收入比自己高的老公。用自己的薪水去養父母更拚= = 11/14 17:51
→ FinalAce: 要是女方當家庭主婦的家庭,那原生家庭準備餓死? 11/14 17:53
→ blockcat: 或是他自認婆婆會比他先O 然後他只要堅持不離婚之後都是 11/14 18:01
→ blockcat: 她的? 11/1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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